通讯委员会天价罚款《星洲日报》和《阳光日报》出版社引发媒体评议会关切,警告高额罚款或将导致新闻编辑室滋生恐惧,进而自我审查。

媒评会发文告表明,尽管新闻准确性与尊重国家象征很重要,但上述罚款过于严厉,与所指控的违规行为不成比例。

“如此高额罚款有可能在记者与编辑间营造恐惧及自我审查的氛围,从而削弱媒体向公众传递信息、监督权力的核心责任。”

通讯委员会今日早些时候宣布了上述惩处,向星洲媒体集团和Sinar Karangkraf公司各罚款10万令吉。

其中,《星洲日报》是因为错刊马来西亚国旗,而《阳光日报》则是错指总警长卡立依斯迈为公正党党员。

两家媒体皆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接受调查,并在同一法令第243条文下被提控。

理应采取纠正措施

媒评会表示,尽管通讯委员会依法拥有执法权,惟此类行动必须在公正的基础上执行。

该机构指出,疏失造成的错误确实令人遗憾,但所采取的应是纠正措施,而非威胁新闻编辑室存续、妨碍公共利益报道、打压媒体多元的惩戒性制裁。

该机构也提醒,此事发生在媒体产业正经历快速转型,人工智能与数位工具正在重塑新闻采集与传播之际。

“过度的罚款会造成不确定性,并可能吓阻新闻编辑室在这些技术上进行尝试和创新,从而不利于建立更具活力和前瞻性的媒体格局。”

“媒评会呼吁通讯委员会、内政部、媒体机构,以及媒评会本身进行建设性的交流,以制定更明确的指南,以及一个透明、合作的框架来处理此类问题。”

“我们的共同目标必须是保障新闻操守与公众知情权,同时给予媒体空间去发展、适应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