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正研议订立专法,以分别应对儿童与成人的霸凌问题。

《马新社》报道,首相署(法律与制度改革事务)部长阿莎丽娜说明,内阁将决定是否将反霸凌法分作两个架构,一者对应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另一者则对应成年人,以确保两个群体能够获得恰当的相应对待。

“许多人问,是否应当制定一部涵盖所有人的法律,还是分别针对不同年龄层立法。对此,内阁将作出决定,我会呈上利弊分析。”

“技术委员会将继续在东海岸、沙巴、砂拉越展开对话,以进一步完善法案。”

研究准司法机制处理霸凌案

此外,阿莎丽娜指出,法案也将赋予成立反霸凌仲裁庭的权力,为受害者提供另一条申诉途径,尤其是对校方或当局处理方式感到不满的时候。

她补充,提案仍在深入研究,毕竟其执行范围相当广泛,全国共有超过1万所学校及510万名学生。

她表示,若设立反霸凌仲裁庭,则可加快调查程序,因为该机构不受警方所处理的其它刑事案件程序所约束。

阿莎丽娜也透露,其部门正研究一种准司法机制(quasi-judicial mechanism),类似于专门法庭的平台,可透过调解或惩戒等方式,更快速且保密地处理案件。

仲裁庭作为补充机制

政府也拟议对“霸凌”作出更清晰的法律定义,涵盖肢体、言语、情绪、社交及网路等多种形式的伤害。

“法案将允许受害者或其代表在对校方决定不满时,直接向仲裁庭反映问题。仲裁庭的核心目的,是寻求解决方案。”

“不过,在目前情况下,对于18岁及以上的个体,处理方式将有所不同,是否构成刑事罪行也需区分。所有这些方面都将由内阁讨论。”

阿莎丽娜强调,政府的目标是确保反霸凌仲裁庭作为教育部及高教部现有体系的补充机制,而非替代体系,以弥合制度漏洞并确保处理标准一致。

此外,她指出,法案也将扩展保护范围至未就读正规学校的未成年人,确保所有18岁以下儿童无论教育背景如何,都能获得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