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黄明志周三凌晨1点许抵达吉隆坡金马警区总部,以协助调查台湾网红谢侑芯死亡案。

黄明志凌晨1点许在社交媒体发布限时动态,显示他在警局前自拍。

他也发布贴文说,他将全力协助警方调查,给社会大众和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刚从新山到了吉隆坡,稍早前已经跟警察约了时间到警察局报案以及报到。现在已经抵达警局了,接下来我会全力协助警方调查,给社会大众和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我不会逃,之前七次通缉令都是我主动去报到,不曾逃过。”

警方改以谋杀罪调查

根据《中国报》,黄明志是在今天凌晨1点10分,乘车抵达金马警区总部,并在警局自拍后,踏入警局,会晤警方。

周二早上,吉隆坡总警长法迪(Fadil Marsus)宣布,警方将改为援引刑事法典302条文,即谋杀罪名来调查谢侑芯命案。

如果在刑事法典302条文下提控,罪成者将面对死刑,或者30年到40年的监禁。法律也阐明,如果没有判死刑,还必须加判至少12下鞭刑。

根据法迪,死者谢侑芯是在10月20日抵达马来西亚,计划待4天,但在22日出事。

黄明志之前已在10月24日被控两条罪。第一条控状是拥有毒品,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一旦定罪,可判处2年至5年的监禁,并鞭打3到9下。

第二项控状是滥用毒品罪,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以判两年监禁,或者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