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伊党勿述国会议员仄朱季费里指责下议院副议长南利,斥其未能按照《议会常规》履行自身职责。

引发仄朱季费里不满的,是南利今日早些时候就伊党巴西马国会议员阿末法德里所提出程序抗议的裁决。

当时,诚信党乌鲁冷岳国会议员莫哈末沙尼再度指控伊党本同国会议员阿旺哈欣、哥打巴鲁国会议员达基尤丁诬陷海事机构在鲁西拉清真寺展开演习;法德里随即抗议沙尼的言论存有恶意。

南利考虑后认为沙尼的言论并未越界,并在随后进一步表示法德里并无资格(locus standi)提出质疑,因为沙尼的言论并非针对他。

斥未履行第43条文职责

仄朱季费里并不买账,援引《议会常规》第43条文指出,议长的角色为负责监管国会及委员会的秩序。

“这意味着,如果议长发现触犯《议会常规》第36(1)至第36(12)条文,则这属于议长的权力范围。不必等别人提出,因此资格的问题并不存在。”

他指出,南利的裁决是基于第99条文,即攸关任一常规的诠释。

“裁决已经作出,但按照《议会常规》第43条文,议长今天并未履行相关职责。我要提出的,是乌鲁冷岳(国会议员)所提到的内容。”

对此,南利解释道,“针对乌鲁冷岳(的言论),我之所以作出这项裁决,是因为我遵循这样的原则:当甲诽谤乙,丙不能插手。”

“这是我的依据。因此必须要有资格。乌鲁冷岳(国会议员)提到本同(国会议员),但本同不在场,所以我基于此作出裁决。”

他坦言,议长不可能记得所需处理的约百项常规,因而呼吁国会议员继续履行职责,在必要时提出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