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会近期深陷“主席超额持股”、“企业黑帮”和过度执法的争议,公正党署理主席努鲁依莎强调,为了保护昌明愿景,反贪会必须放置到国会的监督底下。

努鲁依莎今天发文告指出,加强国会对反贪会的监督有其必要,以捍卫执法机构的公信力。

她说明,反贪会应该向国会提交定期报告,允许民选代表审查其工作,而诸如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PAC)或专门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PSC)等机构则可以审查其政策、程序和重大执法决定。

“这一建议应理解为对现有《反贪会法令》下监督结构的补充,包括反贪污特别委员会(JKMR)以及根据第 14 条文设立的咨询机制,毕竟这些机构虽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职能主要仍具咨询性质且范围有限。

“目前需要的是更清晰的民主问责线,使国会本身能够审查机构做法,并在必要时对监管法律提出改进建议。”

“此类监督不会干预调查,但将有助于确保监管反贪会的法律随着更高的透明度和公众信心而演进。”

努鲁依莎强调,国会对反贪会的监督并非是对反贪工作的攻击,而是使之完善。

“问责制必须是普遍的,否则毫无意义。马来西亚值得拥有其能够信任的机构,以及配得上这份信任的机构。”

大众观感也十分重要

努鲁依莎进一步表示,民主制度的强弱,不仅取决于其制定的法律,更取决于执行这些法律时的诚信,以及受委捍卫这些法律的机构之公信力。

“政府机构应不断证明,他们是为全体公民和国家的利益服务,而非为了特定的个人或群体。”

“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是确保政策成功实施和有效执法的人民支柱。”

“仅仅做正确的事是不够的;政府还必须被公众看到并相信其正在做正确的事。”

执法过度反而削弱民主

努鲁依莎指出,所有人都清楚反贪会获得法律赋予广泛的权力,但如今这些大权却带来了问题。

“问题在于,这些旨在打击腐败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却营造出一种氛围,使个人仅因参与政治竞争或敢于发声就仿佛被视为有罪。”

“当执法变得过度、不透明或具有恐吓性时,它就不再为正义服务,反而开始削弱民主原则。”

“无论是涉及政府与安谋控股(ARM Holdings)之间达成的 11 亿令吉协议,还是为了充盈国库而进行的各种追踪与追回非法资金的调查,或许确实存在合理的审查标准。”

努鲁依莎表示,然而,某些调查存在着高压手段,包括公开披露并流传个人住址供全球围观,即便据称这是标准作业程序的一部分,也必须符合更高的问责标准。

“它必须反映出平衡性、适度性、对隐私的尊重以及机构责任。”

执法者也须接受问责

努鲁依莎表示,虽然无人应该凌驾于审查之上,但当涉及巨额公共资金时,公众有权知道是谁在追踪金钱,以及谁在确保这些执行追踪的人本身是接受问责的。

“这场斗争的信誉取决于公众的信任。而只有当机构被视为公正、负责且透明地行动时,信任才会增长。”

“公众舆论中出现的关于‘企业黑帮’的可靠指控——包括围绕委员会主席个人持股及其潜在利益冲突的问题——需要的是透明的回答,而非沉默。”

“我们必须小心,不让未能得到充分回应的指控造成信誉鸿沟,从而破坏更大规模且必要的全国反贪努力。”

努鲁依莎结论说,这正是为何需要更强大的制衡机制。

不过,努鲁依莎的倡议中,并没有提及反贪会主席的任命是否交由国会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