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日聆审律师公会挑战检署撤控副首相阿末扎希健思基金案,检署代表律师表示,撤控决定并未违反任何法律。

代表检署的高级联邦律师阿莫哈尼尔(Ahmad Hanir Hambaly)在陈词时指出,检长裁定扎希“释放不等同无罪”(DNAA)的决定,是行使《联邦宪法》第145(3)条及《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条所赋予的职权与管辖范围。

“该决定并未违反任何法律,也完全没有偏离第254条的制度或政策。该决定亦未违反检察官的指示,而有关指示本身并不约束检察官,也不能凌驾于检察官基于宪法所赋予的检控酌处权之上。”

他说,该案之所以中止,是因为出现了新的问题与证据,需要更深入且全面调查。

“检察官亦考量公共利益,以确保调查不会在仓促、草率、过早或不完整的情况下进行,从而影响检署及反贪会分别作为检控机关与调查机关的公信力。”

上诉庭三司分别为法依查(Faizah Jamaludin)、林福良(音译,Lim Hock Leng)、纳查林(Nadzarin Wok Nordin)。

逾百名证人供证

另一方面,代表律师公会的安美嘉则指出,尽管答辩人的权利应受承认,但最终行使检控酌处权,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她表示,在本案中,控方已有99名证人完成供证,而辩方亦已进入自辩阶段,目前正由第15名辩方证人作证。

在听取双方陈词后,法官法依查表示,上诉庭需要更多时间审议此案,因此裁决日期将择日公布。

律师公会上诉

2023年9月4日,尽管法庭已裁定扎希表罪成立,惟检方仍决议撤销健思基金案中针对扎希的47条控罪;法庭随后按检方所求,裁定扎希“释放不等同无罪”(DNAA)。

2023年12月4日,律师公会入禀司法审核准令申请,以挑战总检察署撤控扎希的决定。

2024年6月27日,吉隆坡高庭法官驳回了是项准令申请,并未听取律师公会的口头陈词。

随后,律师公会入禀上诉庭,试图推翻高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