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安华向吉隆坡高庭申请撤销一份民事诉讼的传票,争取不必出庭指证商人维诺锡卡及其妻子薇妮。

法庭文件显示,Christopher Lee & Ong 律师楼于本周三(15日)代表安华提交了这次申请,并附上紧急证明书(certificate of urgency),要求加快处理。

因为,根据传票,安华应于下周一(20日)出庭,在司法专员阿当阿都拉(Adam @ Edward Abdullah)面前供证。

此前,《当今大马》报道,安华被传唤以原告证人身份出庭,而传票于1月21日送达。

这宗民事诉讼由12人于2024年提起,他们起诉维诺锡卡(Vinod Sekhar)及其妻子薇妮(Winny Yeap)涉嫌虚假陈述、诈骗及违约。

否认与维诺关系密切

安华在附上的宣誓书否认自己与维诺关系密切,该说法完全在误解他人且毫无根据。

答辩人维诺(下图)在2008年及2010年的电子邮件上,特别是与其中两名原诉人罗纳德巴里(Ronald Barrie Clapham)和阿普里(April Srivikorn)之间的往来邮件中,将安华称为其“盟友”(ally)。

安华进一步表示,上述邮件中并没有显示他涉及了与诉讼有关的事情。

“在这种情况下,我确信,而且根据律师建议,上述邮件中提及我的内容,并不能使我成为本案的相关证人。”

“身为公众人物和政治人物,我会见许多人,也拥有众多支持者,他人在沟通中提及我并不罕见。”

“然而,这种提及我的情况,并不能证明我须要在诉讼中被传唤为证人,不能仅仅因为这些个人或支持者随后卷入诉讼就传唤我。”

“在这种情况下,我确信,而且根据律师建议,原诉人在起诉书中声称我会处理(维诺的)破产事宜,或任何关于他与我关系密切的指控,完全是误解且毫无根据。”

传票有缺陷不合理

安华认为,原诉人试图传唤他之举是错误的,构成了滥用法庭程序。

他还表示,这份传票不仅琐碎、无理且令人反感,送达方式也不合规范因此具有缺陷。

他补充,自己既不是相关证人,也不是关键证人,无法协助法庭解决争议。

他进一步表示,对于案件核心的所谓交易、陈述和往来,他并未参与、不知情也无法接触。

“我从未处理或协助过第一答辩人(维诺)所谓的破产事宜,也不了解与本案争议相关的任何事项。”

“答辩人(在辩护书中)否认原诉人在起诉书所挑起的指控。”

“他们进一步申辩称,任何此类指控或提及我的内容都是令人反感,且与原诉人申索无关,而且把我称为现任首相之举出于不良动机,具有恶意,并构成滥用程序。”

“原告完全没有理由传唤我作为证人,我的出席不会起到任何作用。”

安华在寻求撤销传票的同时,还申请在申请结果出炉前暂时中止执行,并向原诉人索取堂费及寻求法庭认为合适的其他救济。

维诺利用安华名号?

本案的其他原诉人还有:格雷厄姆戴维贝尔(Graham David Bell)、亚瑟米兰特二世(Arthur J Mirante II)、查尔斯罗伯特亨利斯通(Charles Robert Henry Stone)、保罗萨利斯本尼(Paul Sallis Benney)、保罗尼古拉斯史密斯(Paul Nicholas Smith)、屋大维奥奥古斯托瓦拉里诺阿里亚斯(Octavio Augusto Vallarino Arias)、西蒙哈菲茨霍姆萨尼(Simon Hafeitz Homsany)、塔尔博特杰拉德杨(Talbortt Gerard Young),及乌里弗鲁希曼(Uri Fruchtmann)。 他们跟罗纳德巴里一样,都是维诺的投资人。

至于阿普里,及另一名原诉人安德鲁默里沃森(Andrew Murray-Watson)则是维诺过去的雇员。

原诉人声称,维诺说服他们投资他本人或其名下的多家公司,但在关键时刻并未披露其破产身份。

原诉人在诉状中表示,他们于2020年9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向维诺询问他破产的问题。

他们还声称,维诺对此“不屑一顾”,并似乎暗示一名叫“安华”的人会处理这个问题,且维诺与他立场一致;原诉人相信此人即是首相。

法庭于去年2023年10月开始审理此案,当时其中一名投资者贝尔代表原诉人供证。

贝尔告诉法庭,维诺通过自己跟安华等权势人物有联系,而把自己塑造为有信誉之人。

他还告诉法庭,基于维诺和薇妮始终未能向他们汇报投资的最新进展,导致他们失去耐心,进而起诉两人。

然而,贝尔同意维诺律师拉占纳法拉南(Rajan Navaratnam)的说法,即没有证据证明维诺曾利用安华的名义,向他或其他11名原诉人招揽投资或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