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原民男子因涉嫌抵触《国家森林法令》和妨碍公务,于昨日在百乐湖遭逮捕,如今被延扣两天。

《每日新闻》报道,百乐警区主任祖基菲里说明,法庭允准延扣两人至明天以协助调查。

他表示,执法人员昨日是在下午1点半左右援引《国家森林法令》展开执法行动,逮捕了两人。

“参与联合行动的单位包括彭州执法组、彭州森林局、百乐县土地办公室、百乐警区总部、普通行动部队、国家公园局。”

“行动期间,彭州执法组截停两名男子乘坐的罗里,怀疑两人触犯《国家森林法令》的多项规定。”

祖基菲里说明,两人涉嫌触犯的法律,包括第47(1)条文(未经许可进入永久森林保留区)、第15条文(未经许可采集森林资源)、第81(1)(d)条文(未经许可搜集或运走森林资源或矿物)。

“警方已援引《国家森林法令》第88条文扣押涉案罗里及载运的油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