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武华小董事长胡敬宽发表文告:

精武华小校地风波发展至今,事态的发展已经愈演愈烈。为尽速让风波落幕,身为精武华小董事长,本人胡敬宽有义务向社会大众厘清事情发展的来龙去脉,有关引发校地风波的始末如下:

精武华小建校时期的土地面积只有两亩地(1938 年宪报列Lot 524为华小保留地)。

学校初期设施简陋,必须添加学校硬体设施及运动埸以吸引学生就读。董事会决议在校园内增建篮球场及围墙等各种学校硬体设施,并积极展开筹款完成有关工程。

2004 年新董事会兴建四层新教学楼时, 当时以为建竣篮球场的所在之处是在精武华小的校地范围内。

经土地局查证才察觉上述篮球场用地已超出校地范围,意即精武华小篮球场的部分面积已经逾越了地界,建在他方的土地上。

2004 年精武董事会立即向政府当局提出申请,要求将精武华小占用篮球场的政府地拨给精武华小,政府当局没回复拨地的请求及跟进。

(在吉隆坡大篮图的计划下,政府已将上述所占用的地段,分别拨给 DBKL 做为道路预留地(面积为 0.303 亩),以及将 Lot 1162部分地 0.198 亩批给旅游文化部 。)

基于精武篮球场已经使用多年,而且 2012 年获得政府首相署拨款 RM200 千兴建多元化活动运动加盖遮雨蓝球埸,现为精武华小学生进行周会及各类活动的场地。

倘若被勒令拆除,势必造成学生活动与学校周会安排的不便,将严重打击精武华小与爱护精武的家长们的士气。为不让问题继续纠结下去,精武华小与旅游文化部进行友好谈判,而旅游文化部亦做出善意的让步,而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承认该幅地隶属:

PTP联邦土地委会Lot1162之部分土地面积为0.198 亩 (巳批给旅游文化部)及DBKL道路预留地面积为0.303亩

旅游文化部 4条款如下:

 (1) 批准精武华小校园保持完整性,已建设在此土地上的篮球场及围墙拥有使用权。                                                       (2) 政府两部门同意签署长达20 年租赁期。只需每年支付1000令吉的租赁地税。(在意义上Pajakan是租赁,不是租Sewa)

(3) 禁止在该幅土地上兴建永久性架构建筑(structure),同时保持原状。                        

(4) 精武华小如要延长租赁期,需在第 15 年内向政府两部门申请,所需条件:需证明入学率有增无减或保有最少300位学生。

精武华小的校地问题,近期因精武、华社,以及政府三方面沟通不良导致讯息传达错误,才引发精武体育会、精武华小、以及华社之间产生许多不必要的争议。保校工委会因未得到正确的讯息,造成精武校地争议风波升级。因而旅游文化部提出的四点建议,迄今仍处于悬而未决的僵局。

他指出,由于不同的诠释和不同的视角和坚持,阻力和挑战,可说是压力不断,闹得沸沸扬扬,也经常面对许许多多的质疑、揶揄、质问。他说,尽管面对一些人冷眼旁观甚至是种种的破坏,所幸的是,他还是获得了许许多多人,的认同、配合与支持。

他指出,除了关怀和支持之外,任何人都可以继续质疑和监督,或发表任何看法。却莫勿再误导民众。

胡敬宽认为,既然精武华小违例在先,如今旅游文化部又提出善意以长达20 年租赁期解决这一场风波,本著爱护精武华小的精神,让学生家长对学校持续保有信心,我们应当站在双嬴立场,让问题快速解决。

精武华小校地的争议是个独立的个案,无关其他华小的问题。

现今本校董事会及家教协会根据12月9日在旅游文化部与精武代表会议。旅游文化部秘书长会上指示董事会必须马上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同意旅游文化部4条件。

在12月12日晚上7.30pm董事会共12位董事出席此会议, 在吴明璋见证下(10位同意2位反对) 记名通过议决同意接受旅游文化部4条件及家教协会也同意接受。本校必须在12月20日之前回复同意函,并与政府2部门 签署长达20 年租赁期及每年支付1000令吉的租赁地税。

希望关心精武华小校地风波的华社领袖们,大家本着爱精武及华教大业的同理心,教育下一代对与错的社会法制责任。并为他们打造更美好正确前途的大前提下,能够同心同德,用中庸的态度处理。精武华小三机构有足够的认知度和智慧自已决定校地事务,保注精武华小校地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