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基层良知行动委员会就警方以不执行伊斯兰法庭与民事法庭庭令,以显示对改教风波中立一事发表看法。基层良知行动指出,警方所谓保持中立毫无中立可言,反而凸显出偏颇之嫌。

委员会指出,根据我国宪法,民事法庭是主体,而伊斯兰法庭不能审理非穆斯林案件,同时擅自改教抵触律法,既然法庭做出了裁判,警方就该执行,而非表明警方立场拒绝执法。

“警方是执法者,不偏颇的方式是执行庭令,不执行双方庭令让问题继续更显偏颇。”

基层良知行动抨击全国警察总长阿布巴卡建议把双方争夺的孩子安置于福利中心便可解决问题,极不负责任,行径有如纵容违法。

“难道他日有夫妇闹离婚,谈不拢抚养权,警方就建议说把孩子送到福利中心,当作解决问题的方案吗?”

委员会批评,警方拒绝执行庭令,乃在漠视法制,这种语调出在人民保姆的口中实令人民感到遗憾。委员会表示,倘若警方对两套法制的裁决权感到混淆,应咨询总检察署,而非以保持中立等荒唐说辞选择置身事外,不执法捍卫人权保护民众。

“或许首相该建议国家元首撤换不称职的总警长!”

委员会提醒,警方的天职是维护法纪,不容袖手旁观拒执行法庭裁决。

委员会认为,总警长的说辞参杂了个人情绪,把个人观点置于法律程序之上。委员会担忧,警方拒执行庭令此例一开,他日必有更复杂状况发生,警方行为甚至有反挑战司法的味道。

基层良知行动敦促警方执行高庭特别庭令,履行职责彰显法治社会的公正与无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