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宣称,警方不会针对改教子女抚养案,执行民事法庭的判决。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马佛青)坚决认为卡立的言论已干扰司法程序,再次让人民对警方应有的公正与中立态度失去信心。这已经是近期内卡立再次发表类似的言论。上一次案件牵涉印裔妇女蒂巴 ,申诉其败诉改教的前夫不顾民事法庭的庭令,把孩子强行带走。

类似的事件,是因涉及改教而衍生种种的争议,如子女抚养权等,但由于涉及民事法和伊斯兰法两套不同的法律体系,而在裁决上出现矛盾,导致分歧。警方作为执法单位,不但无法维护司法精神,也向大众发表误导性的言论,令人遗憾。

马佛青促请各方,尤其执法单位需维护联邦宪法赋予全民信仰的自由,确保所有涉及非伊斯兰事务的案件只能在民事法庭审理,并且尊重民事法庭的判决。为此警方不能推诿责任,必须尽速执行民事法庭庭令。马佛青也吁请所有法官勇于维护司法体制,民事法庭法官不应该推诿宪法赋予民事法庭的权限,同样的,伊斯兰法庭法官也要拒绝审理牵涉非伊斯兰事务的案件。

目前,数宗有关非伊斯兰宗教徒事务的法庭判决,已经引起各界疑虑。政府必须尽速纠正这种司法偏差,包括修正宪法121(1A)条文,確保非伊斯兰宗教案件交由民事法庭审理,还人民对国家司法的信心。这次事件的解决关键在于政府的态度,而政府如果还是的无视目前的“司法危机”,继续默许这种矛盾无限的扩大,最终将酿成人民对立,社会严重失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