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联邦法院在《先锋报》课题上裁决不可上诉一事,民政党全国主席马袖强欢迎政府宣布保证不会影响基督徒在礼拜和祈祷时使用“阿拉”字眼。

 

马 袖强指出,民政党认同总检察署于2013年10月20日的立场。当时,上诉庭作出同意内政部长禁止在马来文版《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称呼上帝的裁决, 并推翻了高等法院认为该禁令是不合法,该案例只是限制《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他表示,礼拜和祈祷可自由使用“阿拉”字眼,不可受到影响。

 

马袖强表示,联邦法院拒绝针对上诉庭裁决作出上诉错过了机会,因为上诉庭的裁决影响深远,而联邦法院应利用这次的机会澄清重要和迫切的宪法课题,并重新宣称联邦宪法第3条文下的保证宗教自由。

 

马袖强说,他赞同再润阿里法官的见解,认为上诉庭法官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课题,因为宗教习俗的正确与否,是位于事实和律法判断之上的。

“上诉庭的回应是不予审理的,因为对一个着重实质证据的法庭而言,它既不是法律问题也不是可证明的事实……一个世俗法庭是没有能力判断宗教信仰教义和实践的真实性、准确性或甚至于诚心……类似的争议肯定是超出司法权限。”

“民 政党认为这些诉讼已超过7年,并已引起各方激烈的回应。因此在尊重联邦法院和司法先例的情况下,这起诉讼已完结,但我肯定会有其他机会再次澄清该事件。在 那之前,我们必须进行对话,以更好了解彼此,尊重和接受我们之间的不同。同时,在这事件上并没有任何输赢,但我们必须继续坚持捍卫所有国民信奉宗教信仰的 权力。”马袖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