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妇女组对全国总警长卡立在改教风波执法态度举祺不定,出尔反尔,感到极度遗憾。根据报导,霹雳州总警长艾克里沙在2014年6月24日宣称,接获全国总警长执行高庭庭令的指示,将“印妇英德拉孩子改教风波”中的幼女带到托儿所照顾,并逮捕事件中的前夫莫哈末利端以交给法庭。但在短短的一天后,总警长却反口表示警方不会执行庭令,只会观察英德拉前夫的举动以确保孩子的安全。在印裔妇女蒂琶孩子改教事件上,也将采取同样的行动。

 

马来西亚人和全世界其他国家的公民一样,对于警察部队或执法人员的要求非常简单,那就是服从法治、执行律法,除暴安良及伸张正义。因此,作为警察部队最高统帅,若也敢公然蔑视及违抗庭令,这是史无前列,知法犯法的严重渎职行为。他的言行不但削弱了公众对警方的信心,也让绑架者逍遥法外,因为他们知道在总警长的包庇之下,可以目无法纪,为所欲为,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甚至可以不必遵守法庭命令而不受到惩罚,而纵容他们蔑视法律的元凶就是肩负执行法律责任的警方。

 

基于人道理由,总警长不应出尔反尔,他的反复无常已经对英德拉和蒂琶以及他们的孩子造成阴影,对警察及国家律法失去信心。

自2009年4月3日莫哈末利端违抗庭令,带走其孩子巴沙娜迪沙后,英德拉一直在等待与孩子团聚之日。

2010年3月11日,怡保高庭把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英德拉后,其丈夫莫哈末利端却继续违抗庭令,直到2014年5月30 日法庭发出羁押令,但总警长却公然拒绝执行庭令。

2014年6月24日,霹州州总警长宣称接到总警长的指示逮捕莫哈末利端,这时英德拉感到欣慰而说,“现在的总警长已经理解我的处境”。但令人无法预料的是,事隔—天总警长的态度竟然耒个大转变,改口不认。

马华妇女组重申我们的立场,如果总警长还是固执己见,无法履行其职责,即尊崇法律并执行来自怡保和芙蓉高庭的庭令,那么他就应该自行辞职谢罪,让那些具备公正操守,同时不会让本身主观意见影响公职的人取代其职务。要不然,他的不良示范,将造成司法混乱,社会不安的动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