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马六甲州华校董事会联合会、槟威华校董事联合会、吉打华校董事联合会、玻璃市华校董事蓝合会、吉兰丹华校董教联合会、砂拉越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

1. 基于2014年8月17日,由董总主席暨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主席叶新田主持的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一致通过“授权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学务委员会就关丹中华中学报考统考事宜及其批文、学校注册证以及60所独中的批文和注册证的议题进行探讨和讨论,并整理成报告提呈至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会议讨论并作决定”,以及2014年9月6日,由董总主席叶新田主持的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上一致通过“有关关丹中华中学的课题,董教总独中工委会经授权学务委员会去探讨,董总暂且不再对此课题发表声明”两项会议决议案的精神与实质,与董总主席于2014年11月15日所倡议的,于2014年12月7日召开的“通过和接纳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参加华文独中统考”的董总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产生严重的抵触、对工作造成阻扰,以及明显违反议事的应有程序。

我们7个州属的董联会/董教联合会,特于2014年11月22日正式致函董总主席叶新田,坚决要求董总主席搁置2014年12月7日所召开的“通过和接纳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参加华文独中统考”的董总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2. 对于董总主席叶新田一意孤行、私心自用地坚持召开2014年12月7日的董总特别会员代表大会,轻视与亳不理会我们这7个州属的董联会/董教联合会作为董总13个会员州的占多数之会员的权利与要求,严正地表示我们的遗憾与抗议。

3. 我们要特别声明,日前已经分别致函董总主席叶新田,表达7个州属的董联会/董教联合会不会委派任何代表出席与列席2014年12月7日所召开的董总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4.我们要严正地指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董总作为我国重要的华团组织,自有章程作为其行事的法理依据;无论担任董总的任何职位,都必须依据董总章程所规定的办法,履行应有职责;我们绝不容许滥用组织所赋于的地位和权利,更不能践踏和破坏董总组织内部的民主机制。我们也要吁请所有关心与热爱董总与华教的单位与人士,共同拥护与捍卫董总章程所规定的事项行事;我们也要提醒各方必须警惕与防范,有心怀叵测及别有用心的不良份子,在不能遂行其个人野心与隐议程时,援引外力以致使董总瘫痪或瓦解。

5. 我们要明确地指出,有关目前董总所出现的连串风波,从6个州董联会联署要求召开撤除邹寿汉董总署理主席职的董总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到2014年11月27日,董总8位中央常务委员告社会大众书要求将“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并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以重新选举新届董总中央委员会”列入2014年12月13日的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以及中央委员会的会议议案,完全是基于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在近期内在各场合利用各种揣测性及暗示性的说词、制造假象、抬高自我、标签与抹黑与其持不同立场的华教同道,多次发表极尽挑拨分裂组织与华教同道的谈话,以及董总主席叶新田不遵循董总章程的规定行事,一再袒护邹寿汉,完全违背了董总章程“宗旨”的精神,已无法继续带领和团结全体中央委员,共谋维护和发展马来西亚华文教育事业所致。

令人发指及不可思议地,上述的各州董联会与董总8位中央常务委员的行动,竟然被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以及受其蛊惑者所扭曲与转移,是因为关丹中华中学的课题所引起与导致的;硬拗成只要关丹中华中学的课题在2014年12月7日成功召开“通过和接纳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参加华文独中统考”的董总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就能解决与平息目前董总出现的争论与风波。

这可以说是董总主席叶新田与署理主席邹寿汉等人欲转移视线、企图模糊焦点,陷拒绝出席2014年12月7日董总特别会员代表大会的七州董联会/董教联合会于不义,上述的谎言,同时也是为自已开脱罪行的恶劣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