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全国副主席郭素沁说,警方充公供天主教原住民使用的赞美圣诗,不但违反联邦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条文,同时也违反内阁于2011年通过的10点方案。因此,当局必须归还被警方充公的圣诗给有关神父。

也说士布爹区国会议员的郭素沁说,首相署部长伊德里斯是提出10点方案的倡议人。伊德里斯在今年2月24日在英文星报发表了一篇有关马来文圣经及阿拉字眼课题,以及10点方案的文章。

她说,根据伊德里斯的10点方案,是非回教徒不可向回教徒传教,而马来文圣经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西马使用。

她也说,有关条件是指西马的马来文圣经首页必须有十字架及“只供基督徒使用”字眼。

”依德里斯也解释,虽然雪州州歌有‘阿拉’字眼,但是非回教徒唱州歌时没犯法,因为他们不是宣扬宗教。”

郭素沁说,伊德里斯所强调的重点是,如果基督徒以马来文圣经和被州回教法律禁止的字眼向回教徒传教,才算犯法。

她也说,有关圣诗只是供天主教徒使用,而不是用来向回教徒传福音,因此警方充公神父的圣诗的做法是大错特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