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们基于维护董总的形象与尊严,以解决董总今天领导层的危机及让董总这个组织得以有效运作,健全我国整体的华教运动未来发展与前景,特全权委托马六甲董联会主席杨应俊为代表,在2014年12月29日下午两点20分,向董总主席叶新田呈交一份联署信函,严正地要求董总主席必须于收到信函后7天内,发函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同时该会议的议程,必须明确地列入两项重要的议程,即:“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及“重新复选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职务”;令人不可思议的,这样的要求,又一次被董总主席叶新田以“你们的要求是无效的,而本人别无选择,只能拒绝你们的要求,因为董总章程不允许进行你们所建议的议案”。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这项请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理由是董总今天的领导层已出现严重信任危机;中央常务委员之间的关系已到了无法协调及对立的局面,以致无法推展章程的宗旨,因此,为了一劳永逸解决此僵局及化解领导危机,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我们18位中央委员只好回归章程条文要求解散现有中央常务委员会,重选新的一批中央常务委员,以让董总可重新出发。

我们要严厉的谴责董总主席叶新田,公然违反董总章程,一再任意地诠释董总章程,不遵循董总章程及团体组织所规定的精神与办法行事,多次的蛮横、无理拒绝占多数的董总属会会员(州董联会)、中央常务委员、中央委员的要求召开或搁置下述会议。

2.  我们要重申,董总主席叶新田最大的错误与失责,就是没有正确地履行董总章 程所赋于董总主席一职必须遵守的职务召开有关会议,实事求是地针对问题寻求共识与解决方案,直接导致当前董总因内部人事不协调所出现的争执,延宕多时及不断地被扩大,已对董总,甚至我国整体的华教运动未来发展与前景,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后果。

3.  我们要严正的表明,志期2014年12月29日的会议通知,定于2015年1月17日召开董总中央委员会第6次会议,董总主席叶新田明知有此请求,但他却完全没有尊重及漠视我们18位中央委员的要求,以明确地列入两项重要的议程以加讨论,即:“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及“重新复选第29届董总中央常务委员职务”。基于此,我们18位中央委员为了捍卫董总的组织,只得无奈地选择不出席的方式,以抵制、抗议这项会议的召开,因为我们已对董总主席叶新田的领导失去信心和信任!

第29届(2013年-2017年)

董总中央委员(中委)联名之声明

1.  副主席:许海明

2.  副主席:陈国辉

3.  副主席:刘利民

4.  秘书长:傅振荃

5.  财政    :林国才

6.  副财政:庄其川

7.  常委    :庄俊隆

8.  常委    :锺伟贤

9.  中委    :陈大锦

10. 中委   :杨应俊

11. 中委   :李官仁

12. 中委   :黄博谆

13. 中委   :刘天亮

14. 中委   :黄国鸿

15. 中委   :吴茂明

16. 中委   :周惠卿

17. 中委   :李添霖

18. 中委   :黄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