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新青年对朝野政党因伊刑法而“不务正业”的行为感到非常失望并呼吁全国人民勿再纠缠于伊斯兰刑事法,尤其是朝野议员必须更专注于国内其他更重要的课题。

吉兰丹州议会于昨日下午一致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丹州伊党政府提呈《2015年(1993年)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也引起朝野政党之间纷争。

马大新青年认为朝野议员勿再伊刑法课题上纠缠的原因有二:

第一,丹州政府应极力恢复水灾重灾区秩序。

马大新青年认为朝野议员应该在这个时候把专注力放在马来西亚已经或正在面临的问题身上。伊斯兰教党身为吉兰丹州政府更应该把所有的人力与时间放在恢复吉兰丹水灾重灾区的社会秩序上,州政府更需要提高议会效率来大力推动州内经济发展、加速重建灾黎家园与生计,以解决去年大水灾所遭受到的重大打击。

 

第二,伊刑法根本没有实际操作的基础

马大新青年也认为伊刑法的课题只是当权者的政治谋略。伊党虽已在州议会通过伊刑法修正案,但伊党若欲在丹州实行伊刑法,他们依然需要尝试在国会取得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来修改宪法以合法化伊刑法。再加上昨日首相署部长沙希淡表示国会议程已满,根本无意在本季把这项私人法案纳入议程里。我们认为伊刑法根本就没有实际操作的基础,国阵政府不断挑战伊党提呈法案只是意图在消费税实行之际混淆视听。

马大新青年认为任由伊刑法课题在社会中发酵只是让当权者掩饰后307大逮捕行动、1MDB丑闻、政府添购一专机等重要课题。马来西亚公民应该意识到我国拥有7000多亿的外债、警察破坏国会精神、我国司法制度崩塌才是国家当前最紧迫的危机。我们希望全民尤其是民联能够扮演好监督政府的角色。

国家管理不当以及公共权力失衡才是全民当下更需要关注的课题,以免它成为压垮大马立法制度、司法制度、经济制度的最后一根稻草。马大新青年再次呼吁全民勿被有心人士所利用伊刑法来混淆视听,我们敦促朝野议员必须尊崇宪政精神,以尊重我国的多元价值为最优先考量,搁置伊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