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雪州妇女组副主席张菲倩抨击2016年国家财政预算案中,个人在父母亲生活费所享有的个人减免,条件苛刻,根本没有诚意让纳税人从中受惠!

根据2016年财政预算案,政府为了鼓励人民供养父母,首度提供個人在父母亲生活費项目方面,享有父亲和母亲可各扣1500令吉的个人减免, 惟條件是父亲或母亲月入不超過2000令吉,且須是60岁以上。

针对此项政策,她在文告中批评政府所设立的条件太过苛刻。导致许多人都因为不符合资格而无法获得减免,这再次显示政府根本没有诚意施行这项政策。

"有些父母可能因为身体健康状况出现问题而提早退休,惟却因为年龄未超过60岁,‘不够老’,结果孩子即使有供养父母却依然不能获得减免,对他们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她说,政府不应该设定父母减免的年龄或者收入,孩子供养父母根本无分年龄,总不能因为供养的父母不够老或者父母收入多过2000令吉就忽视孩子供养父母的付出。

同時,她认为如果父母健康状况出现问题,但是却还没有达到政府设定年龄的人士,也应该可以获得减免。因为他们需要更多的金钱与时间来照顾他们的父母。这样更加能够鼓励人们供养卧病的父母。

此外,她也指出,这个政策也对一些与其他兄弟姐妹一起供养父母的人士不公平,因为他们只能与兄弟姐妹平分这1500令吉的减免。而不是每一位有份供养父母的人士都能够获得1500令吉的减免。

"这样的做法不但容易造成家庭纷争,影响了一家人的感情,使父母为了此事而成为孩子们之间的磨心。同时,人们在报税上同样会面临许多问题,并感到十分的混乱。"

她促请政府检讨及改善该政策的不足之处,并应该废除这项政策中的年龄限制。这样不但能有更多的人士可以从中受惠,还更加能够凸显出政府想要鼓励人民供父母,提倡孝道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