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于2015年12月14日言论版一专栏作者宾狗,撰写 “不屑报导你的新闻” 一文,评论关于《当今大马》团队在巫统大会被巫统禁止进入媒体室,甚至坐在楼梯口旁也被恶劣驱赶一事。

不知作者是否有意为巫统禁止及驱赶媒体的恶劣行径缓颊,竟然以不实的举例,指摘槟城州政府明文规定禁止国阵控制的主流媒体,如第三电视、《马来西亚前锋报》和《新海峡时报》采访。

槟城州政府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国阵的主流媒体如第三电视、《马来西亚前锋报》和《新海峡时报》采访,这说法是不实的。

在此,槟城州政府郑重声明,我们各项记者会及公开活动,上述的国阵媒体皆能通行无阻,包括采访首长的记者会,他们皆能凭着媒体证件来去自如。

虽然,国阵媒体一而再再而三地扭曲首长及希联州政府的各政策及言论,也从未允许在他们的媒体平台拥有回应权,但我们还是给予媒体基本的采访权与尊重,不会像巫统一样作出禁止媒体甚至到楼梯口驱赶媒体的行径。

上述国阵媒体,制造谎言企图误导民众,抹黑首长及希联政府,幸庆司法多次还回首长及州政府公道,证明了这些媒体说谎成性,累计下来已经赔偿了数十万令吉。

该文作者在文中刻意将捍卫新闻自由与个人尊严分开,要求《当今大马》团队在捍卫新闻自由之余,应以捍卫个人尊严为先,质问既然巫统下逐客令,为何《当今大马》团队还不走。并且认为《当今大马》团队,不应屈就于“上头有命”及“不能输”的心态,应为自己留点尊严地以“你不尊重我,我也不屑报导你的新闻”回击巫统。

作为第四权,捍卫媒体人的个人尊严,最重要的是不被收买,就像2013年,槟城中文报三大媒体机构的一些主导者,在大选期间各收受了在槟城进行买票的一马福利俱乐部的各5万令吉,这不只有违第四权的新闻专业伦理,更严重地伤害了槟城多数正直媒体人的尊严。

专业的媒体人本来就应该勇往直前报导事实真相,而不是遇到阻拦甚至羞辱,就以不报导作为报复的借口,才不会落人口实被抨击媒体滥权。

《当今大马》媒体团队被禁止及被驱赶,鲜少看到主流媒体与他们站在同一阵线,谴责巫统粗暴恶劣的行径。

槟城州政府绝对认同《当今大马》在巫统这个种族及朋党主义的粗暴政党面前,以不屈不饶,不退缩的姿态不说谎、不造假,捍卫新闻自由与新闻媒体的个人尊严,而不是作者自相矛盾的要求媒体懦弱地打退堂鼓保住尊严,这算是哪门子的尊严?

注:黄剑飞是槟城州首席部长特别助理

编按:2013年4月,一马槟州福利俱乐部捐款各5万令吉予3个中文媒体组织。时任槟记协主席蔡昌卫当时强调,这并没涉及利益冲突,也没有任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