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顾问兼马华全国妇女组主席王赛之今日表示,马华妇女组支持马来西亚工会代表大会的呼吁,即立法禁止雇主在面试时歧视怀孕的求职女性。这是因为:

1)怀孕是女性天赋的专利,也是基本人权。

2)整个社会,尤其是雇主必须尊重女性生儿育女,延续香火及人类文明发展的伟大天职;若非如此,何来今日的我们?

3)怀孕至生产,并非一夜之间。通常,任何准妈妈和雇主至少有9个月十分充裕的时间去安排有关孕妇放产假后的工作事项。

4)配合政府鼓励女性投身职场的政策。首相纳吉曾在2015年10月表示政府计划提升女性的职场参与率,从2014年的54%,放眼到2020年增长至59%。

(New Sunday Times, 2015年10月18日)

5)贯彻国家30%妇女政策

自2011年6月,政府已规定大马所有上市公司、政联公司(GLC)或金融保险企业领域必须在5年内逐步落实30%妇女政策。即在公司保留至少30%的决策权高职给女性,包括董事会。

马华妇女组呼吁大马社会,尤其是雇主,不能因女性怀孕而否定了她们被录用或晋升的机会;雇主更不应在发现女性员工怀孕后而解雇她们。

事实上,女性在怀孕开始到培育孩子长大成人,在身、心、灵上都必须承受极大的压力与牺牲。她们伟大及无私的奉献应被珍惜、肯定及尊重。

因此,是時候,政府和私人界为职场准妈妈们提供一个更安全及友好的生活和工作的环境。而其中最有效及务实的方法就是制定法律,保护即将投身职场或在职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