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暂缓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引发争议,惟土权党主席依布拉欣阿里为是项决定辩护,认为此事法治层面影响重大,应当交由法庭裁决。

依布拉欣表明同情纳吉,惟强调必须审慎处理这项课题,毕竟其对马来西亚的影响甚远。

他指出,争端的核心在于纳吉所涉及的第二宗案件,即一马公司案——纳吉在本案中获判罪名成立,须在SRC案刑期届满后,监禁15年并罚款113亿8000万令吉。

他补充,是项判决是在纳吉缴清SRC案5000令吉罚款前所下达。

“第二宗案件,即一马公司案,尚未获得特赦。”

“SRC案固然告一段落,但第二宗案件已有裁决,不能将其与第一宗案件混为一谈。”

“据我理解,这正是总检察长必须交由法庭裁决的原因,以便取得明确的观点与判决。”

他强调,采取司法途径处理这项争议至关重要,能确保法治原则获得捍卫。

他自称“小领袖”(pemimpin kerdil),虽同情纳吉,但捍卫法治必须摆在首位。

“这虽属技术问题,但在法治层面影响重大,可避免日后有人借此提出司法审核挑战。”

“不想受罚就不该违法”

另一边厢,依布拉欣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者必须接受既定刑罚,若不想受罚或入狱,当初就不该违法。

“一旦涉案或触犯法律,就必须承担后果。”

他呼吁众人保持耐心,让总检察署去厘清相关法律疑窦。

“待证据与事实查明后,方才入局。”

“做人或领袖,都不该扰乱人心。这就是我不喜欢’蓝潮’的原因,它总是让天空乌云密布。

巫统昨日为纳吉缴清SRC案的5000万令吉罚款,以让其得以出狱转居家服刑。

不过,就在纳吉离开监狱转移回家服刑的路上,总检察署以特赦令内容存有歧义有待厘清为由,紧急暂缓了这项安排,引发纳吉律师团队、巫统、伊党等的抨击。

苏丹依布拉欣随后表态,驳斥特赦令诠释存疑说法,更直称任何质疑相关命令的论调,皆无异于抗旨。

不过,据总检察署后来说明,争议源于纳吉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后,高庭所下达的释放令存有两种诠释,而不同的诠释,将影响纳吉一马公司案刑期的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