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压女性就业权益
刊载: Feb 19, 2016 6:48 PM | 更新: Feb 19, 2016 6:49 PM
7年前因怀孕而失去工作的临教诺法蒂拉于2014年获得莎阿南高庭裁定胜诉,中央政府需赔偿30万令吉损失,但莎阿南高庭在本月15日改判实际赔偿金额只有3万。万挠区州议员颜贝倪认为最后这样的结果是国阵政府打压妇女权益,带头歧视女性就业。
她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国阵政府对于女性就业的意识仍然非常落后、食古不化,在具体举动压制女性就业保障。我国《联邦宪法》第8(2)明列禁止性别歧视,1995年也已经签署“消除对妇女任何形式歧视(CEDAW)”的公约,但是具体行动上仍然无法捍卫女性权益,消除性别歧视法律法规空洞条文如同虚设。
减赔偿金反映性别歧视思维
她批判,临教诺法蒂拉案件原本判决30万令吉的赔偿金,这样的判例对我国推进女性就业平等上有着重大的意义,在就业平等的现实经济建立了重要的基础,不能单从获利的角度来看待。国阵政府却要求减少赔偿金,改为只有原本的10%,再次表现女性就业歧视的思维。
“这就如同往女职工劳动保护上踩多两脚,作为公家机关不但没有打破原有的职场性别限制,不尊重女性生育权,更遑论我们期待国阵政府会在保护妇女议题做出努力。”
鼓励站出来争取权益
她认为,政府有责任在法律规定和行政命令上落实性别平等的原则,以及对现有性别歧视的措施采取具体的行动,才有可能达到效果。
“越多的案件浮出台面,如同一股推进的力量,越能让我们检讨和修正法律规定,以创造真正无性别歧视的社会。因此,我们需要更多像诺法蒂拉这样的人勇敢站出来申诉,为性别平等做出努力。”
“民众如需要这方面的援助,我也会尽力支持,争取他们该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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