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青大力谴责,政府滥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63(2)条文封锁网络媒体《马来西亚内幕者》网站,打压媒体自由。

马来西亚宪法赋予人民有言论自由,显然地《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已违反宪法精神,剥夺人民言论自由与知情权。而政府已不是第一次以这样的手段打压媒体自由,钳制新闻自由与人民的知情权。这将使马来西亚走向独裁的国家。

众所周知,媒体是民主社会的第四权。媒体报导除了作为资讯传达,还富有监督政府的责任与权力。对于社会上各种议题,无论涉及何方,媒体都应保有自由去报导、讨论,让人民有权利获得足够的报导资讯,并且下判断。

隆雪华青呼吁,政府应立即撤除对该网站的封锁,同时也废除打压网络与新闻自由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