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近日的华文报,不断报导政府发放公民权的新闻;同时采访了一些期待了几十年的申请者,成了强烈的对比!

记忆犹新,马来西亚日隔天,所有中文媒体大篇幅报道92名红色身份证者取得公民权的新闻,并且不约而同的突出:有者等了30年。吊诡的是,竟有一妇人,抱着希山慕丁,喜极而泣。

内政部长说,有申请者等待了二三十年才拿到公民权,证明马来西亚的公民权的价值受到肯定,否则不会有人会这么做。

长久等待证明公民权有价?

希山这么说,一点都不令人感到奇怪,因为这就是国阵政府50多年来的一贯想法。有价值的东西,哪有这么容易取得;换句话说,要取得有价值的公民权,当然需要付出代价啦!

远远不只92人。我国成千上万人,特别是华、印族,由于政治、社会等因素,自独立以来就被人为的忽略,甚至许多人的后代,都无法取得我国公民权。虽然完全符合联邦宪法的规定,然而,屡败屡战,还是无法如愿。

符合宪法规定却仍要久等

这些人们,情况虽然各有不同,但大多至少符合联邦宪法第三章有关公民权的规定的其中一项:14条法律自动赋予的权利、15条注册方式(公民的妻子及孩子)、16条注册方式(独立日前出世者)、19条入籍申请等;东马两州,也有很多是符合16A甚至22条的。

然而,为何还是需要等上30年呢?这些人可是都有所谓“红色身份证”的呀!为何就是无法取得公民权?

如何解释一夕间符合条件?

NONE 如今据说符合首相的“一个马来西亚”口号,这些人突然间都符合成为公民的“条件”了?内长说,这些人的申请被拖延,主要因为他们的资料和文件不足而搁置一旁。为何资料或文件不足,数十年来无法补足,现在立刻就能补足?如果真能那么快补足的资料,为何那么久都不愿处理?须等到新领导上任,新的口号出炉才处理?

除了“公民权有价值”的伟论,我们的内政部长还说了,他将亲自审批这些申请文件。这就更奇怪了,过去数十年来的部长都没亲自审批?部长如何亲自审批?看看照片?面谈申请者?还是需要深入调查申请者的背景、记录、在地情况等?

过去法律操纵在少数人手里

原来,一个国家的公民政策,是非常严谨、清晰的。我国的相关规定,明确的订立于《联邦宪法》内,一点不模糊。但是,数十年来,法律操纵在一些人手中,配合时任政府的种族性政策,人为的阻挠人们应有的权益。部长须亲自审批的说法,根本践踏了宪法的谨慎,否定了政府的功能,而成为了个人的英雄作。

如今,苦尽甘来总算等到了,完全不必感恩,完全不必致谢,因为这是这些当权者亏欠他们的。如果在先进民主国家,他们还可申请国赔,以便得会失去了多年的权益的赔偿,哪怕只是一句“maaf”(抱歉)!国阵能做到吗?希山或纳吉愿意吗?

308让政府不得不俯顺民意

perlis kedah campaign 030308 flags 这不可说不是去年308大选带来的结果(之一)。过去50年,国阵的政权完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当然有恃无恐、为所欲为,然而,308让它看到了人民原来可以决定让不同阵营执政,如果你继续违逆民意,那么,人们可以把你推翻。虽然这些人都没有公民权,不能投票,但是他们的亲朋戚友、邻居等,都真的是做了最正确的抉择。

往后,他们不需要再闪闪躲躲,正大光明的参与社会的建设,更有权利表达对执政者执行政策的不满。不应忘了,权益不是天掉下来的,而是大家共同努力得来的。为了一个口号而“突然公平”的动作,充其量只是一种“障眼法”,不会是永久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