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州主席欧阳捍华、署理主席潘俭伟、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以及行政议员刘天球排队集体露脸 力挺 的郑文福究竟为何面对民主行动党开除,缘由出自“盗用信笺”还是“推荐儿子公司获合约”?

郭素沁如今亲向《 当今大马 》记者公开澄清,“盗用信笺”与“推荐儿子公司获合约”其实是两回事,党纪委会是基于第二项理由才决议第一时间开除 党龄资深 ,基层雄厚的郑文福。

难道“盗用信笺”不成问题

雪州这一位高级行政议员当下的言下之意,共有两层浅显不过的意思:一、既然“盗用信笺”不成问题,民联政府名下代表要是曾经发出“支持信”自可接受;二、如果郑文福所犯仅是“盗用信笺”,按此推测,大概不致于判予死罪。

不论这一番郭氏解说,是出自什么道理,由此可见民行党当权者所秉持的法理所在,确是不可思议,难以理解。我们设想这样的一个局面,大概就能理解荒谬所造:

NONE 假如郑文福“盗用信笺”而“推荐(不是儿子的)公司获合约”,党纪委会又怎么评估郑文福后来的所做所为,诸如他“曾为寻求援助者,包括残障人士、单亲妈妈和其他需要地方议会援助的人,发出和签署支持信”,是合乎现有律法的章节?

法制没分寸,行政乱糟糟

万一,郑文福当初确实“盗用信笺”,唯推荐的(就说是刘天球的儿子的)公司获取州政府合约,或者推荐郑文福江湖上的友朋知交得到套利甚高的特定工程,那又怎么样?

如此的一种回应,显见了不只是法制的没有分寸,同时暗示了党内现有行政的乱七八糟。至少,刘天球的反应,清晰地说明了这一点。直到本案东窗事发,据看他似乎还不知道本身的信笺遭到盗用。

事实恰好相反,如前所说,刘天球开始的阶段大玩官腔指东道西,建议任何掌握此事证据的人士,可以向民行党或者执法机构投报;方便他们调查,否则他不会就此採取行动,因为那不是他的作风。

为何要纪委会劝告下报案?

NONE 不管什么才是他的作风,总之,事情最后拖到8月2日,这一位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才告诉大家,自己手上掌握三封(相信是)伪造的支持信,并且开始“ 担忧 仍有许多伪造支持信流于市面”。

刘天球的担忧是自然的,不过我们同时应该担忧的是:为何经受民行党纪律委员会劝告,刘天球才手持这三封“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情形下发出”的支持信(样本),向警方 备案

刘天球是不是尝试暗示,如果民行党纪律委员会代表不曾苦口相劝,他或许也不会觉察问题到底有多严重;反正据郭素沁说,纪委会可不会因为这个理由把他开除出党。

推荐信普遍到好像肉骨茶

何况,郑文福接受《 东方日报 》专访点醒大家,推荐信在地方政府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传统文化,似乎已经普遍到好像肉骨茶,“否则巴生市议会就不会有数千封之多”。

要是这样,纪委会主席陈国伟再认真查下去,恐怕就不只一个郑文福要受到纪律对付。计算了这点,我党YB和助理大量广发支持信甚至“盗用信笺”,难怪哪来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