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一个马来西亚的社区独立建国以来有心增建华小,经历的重重困难罄竹难书,自不待言。缘由何来,《东方日报》报道马华署理总会长廖中莱回马一枪,直指 窘境 的始作俑者都是在野党领袖安华一人的责任:

“当时担任教育部长的安华下令将所有土地保留给国小,以致没有华小保留地。”

是耶非耶?安华当年辞别教长转任副揆,后来的新人相续接任,为何过去这一套不公的旧习始终依旧?所幸年前政治海啸之后,新届大选的脚步越走越快,关系华教的好消息因此先后排队出街。

承诺建在“原则同意”上

眼见雪州民联政府如今 拨出 四块 校地 给双溪毛糯宋华、培才三校,蒲种益智以及加里尔高峰汉民华小;民族先锋的马华公会怎能落人之后?《东方》和《 光华日报 》转述卫生部长廖中莱现在对外 披露 此事:

“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原则上同意,拥有超过3000间房子的新住宅区,教育部将与房地部商量将兴建一所新华小,并由政府承担一切经费。”

然则,华教的这一棵n年铁树,是否因此处处开花?参据廖中莱口中的意思,原有附带条件,terms and conditions apply:一切的承诺,都建立在“原则上同意”这五个大字。此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原则赞成就是无意付诸实施

NONE 前马华总会长翁诗杰1984年的文章早有明白的揭示:“如果同胞们有幸读到19世纪德国铁血俾斯麦(Bismarck)的名言‘当一个人说他原则上赞成某事时,那就是说他根本无意把那件事付诸实施’,肯定不会(对“原则上赞成”)欣喜若狂。”

或因这样,马华雪州联委会政宣局主任叶炳汉的 文告 到底有所保留:“华社对华小及华教发展的重视,是众所周知的事,为了避免此课题在日后引起混淆,希望副首相兼教育长可以基于华社对此事件的关注,发表较明确的立场。”

建华小标准竟超标两倍

翁氏过去之亲密战友廖中莱,可惜不曾留意这些细节,现在乃对“原则上同意” 欣喜若狂,先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之乐而乐,代江作汉提前宣布了这一则所谓的喜讯。可是,南中国海两岸的华小保留地的标准毕竟何在?

按照半岛房屋与地方政府部属下城市及乡村规划局那一册列号 JPBD (IP) S.273 FN/HH/Feb 1988的《规划标准指南》,本邦建立社区学校的三个准绳原是这样的:

一、介于0.25英里至0.50英里 (0.4公里-0.8公里),相等于10分钟步行时程,应有一所小学。二、每7,500人的社区里须提供一所小学。三、小学最小面积为6英亩。

以此对照,如果两报的记者皆没有错误解读廖中莱的数据,3000间屋子的人口,乘以平均每户五口,实为1.5万人。可见增建一所华小,则反需既定标准两倍的比率,缘故毕竟何在:难道是一种规划,两个标准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