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家转型据说正处在火急激剧的2.0 阶段 之中,可是法令还是1.0的法令,民主仍是0.5的民主;像安徒生童话里皇帝身上那一件罕百年见的新衣;我们都傻,怎么看怎么望,谁也不能感受了,一国之本一国之体真的有所改变了。

琴的前一头仿佛松动了,转眼之间,后面又捉紧了。奉“国家安全”之名,民众集会的自由随着2011的 新法案 一读,悄然附加了一匹布长的规章;从医生当家到医生不当家,禁令和禁区,总是那么多。

外国人孩童的权益在哪?

一切只限国人。既然如此,人在贵地工作的外劳,万一受到当地雇主的刻薄和非薄;请问在座各位,从今以后,他们是否拥有权力,挺身而出用脚表达自己的心声?

立法的人,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21岁以上,才可主办集会。15岁的孩童,不能成行参与。那么,16岁至20岁的那一组青涩的年代,他们的法定 权利 ,如今又在哪一个章节里?

这真的就是按照《宪法》的意思和逻辑,所书写的划时代新法?在马来西亚和平集会,如果只限马来西亚人;在槟城和平集会,难道只需槟城人吗?依此类推,在关仔角和平集会,自然也只准关仔角人了。

卅天东拉西扯障碍处处

准与不准,最终怎么确立,说真的,我们这下子都糊涂了。何况,所有的集会,需要30天申请。姑且不论这个期限毕竟太长或者过短,一旦落实,可行吗?据此运作,扣除了警方48小时内的示众通告,距离集会既定的时辰,只剩下28天了。

可是,事情,还没了断。因为距此五天之内,各造可以提出反对。嗯,这么门前枯等,主办当局只有23天的时间筹备。然则,回应,则在12天内。换句话说,一来一往,得到批示或不,最后只剩下11天。

11天,要是心生不满,大可在四天之内提呈上诉。设想,主办单位一刻都不容拖延,立即着手向部长上书,不过,按照这一个法令所示,“部长需在六天内回复”。

十天之后已经沧海桑田

是的,没错,拉拉扯扯,接到那一个难得的“准”字,可能是临届和平集会前的(30-2-5-12-6=)5天。就这微不足道的五天,足让相隔南中国海两岸的马来西亚人,启程动身么?

就算通知缩至 10天 ,那又怎么样?一个人一时有了示爱的冲动,240小时之后才可说I love you。十天之后,沧海桑田,心仪的公主说不定已经嫁人了,王子若是还想上街当众求婚,我说:你算了吧!

孩子能揭穿国王的新衣

这就是向九国 取经 的卓越成就?除了第21(3)条文下被捕的2万令吉罚款,可能是折换英镑、欧元和澳币之后的结果,《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有何骄人之处呢?

这个国家在国际社会的排名,恰如东运会上的得金,尽管不是殿后,但是,也从来不曾领先。集会穿上和平的新衣之后,一个马来西亚的民主素质,将会得到第几名?

领导就在 湖滨公园 游行,跟班纷纷赞扬那一袭新衣,谁也不愿意让人看穿自己对和平一无所见,暴露自己的愚蠢。“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有穿呀!”一个小孩子最后叫出声来。

耶稣说:“你们让小孩子来吧!不要阻止他们到我跟前来,因为天国正是属于这样的人。”马来西亚也一样,需要多一些孩子,多一颗赤子之心;可惜,一个个和平集会他们再也不能加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