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绝高层承包华团要务
政党是否渗透华团?《当今大马》黄凌风报道马华副总会长翁诗杰先生呼吁华社勿存有“非此即彼”的想法:“难道没有政党背景者就没有隐议程或政治企图吗?谈问题不能从道德正确性来看。不能说当官的就没有好人,那么就不要有政府算了”。
从辩论的技巧,此话固然是上上之作;唯逻辑上,恐怕可以争议。当下的议题是:政要若张华、黄秀金者是否借助渗透华团另有“政治企图”;若要反驳,首当说明政党中人当中也有好人;实非举例没有政党背景者可能也有隐议程。
道理好比听到有人说吃肉的马青总团长听觉都有问题;我们不是立即提出吃素的马青总团长听觉也有问题,而是点出吃肉的马青总团长当中,听觉不错的不算少数。实际上,如是我闻,除了李金狮患有“澳洲耳疾”之外,若叶炳汉、翁诗杰的听觉都属正常。
四种状况
表面而言,摆在眼前的状况至少有四:一、具有政党背景兼是别有居心者。二、具有政党背景并无别有居心者。三、不具政党背景兼是别有居心者。四、不具政党背景亦无别有居心者。
第二个和第四个状况,都有前例;前者若郭全强、王超群是也;后者若陆庭谕、陈亚才。对此,我们大可省略不谈。不具政党背景兼是别有居心者,无关本文主题,这里同样不赘。但是,如何看待“具有政党背景兼是别有居心者”?
就事论事,无人可以无法直接证明具有政党背景必然兼是别有居心者。在这方面,陈祯禄、林苍佑、朱运兴、杜乾焕博士、杨泉博士、王添庆律师的言行自是楷模,有目者共睹之。然则,论题的中心不仅仅是“具有政党背景兼是别有居心者”,乃是在党中以及华团担任高职是否恰当?
何况〈马华党员行为守则〉颁布以后,1.4 条文说“所有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一切决定”;那么一旦马华公会的议决和董联会相左,张华是否愿意承诺他必挺身而出?万一个人反击无力,基于集体负责的原则;这个马华的张华回到了董联会,他将如何自圆其说我党的定夺,和自己无关?
3.3 条文又说“所有党员不得参与或支持反对党举办的任何活动”;华总妇女部主席兼檳州華堂婦女組主席的黄秀金如何处理参与(别说支持)反对党举办的任何活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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