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笑话都是微型革命
【当今特约】
假设我们所处的社会,法律赋予言论与行动自由,同时保障他人作为人该有的尊严,那么说笑,尤其政治笑话,是不会随意惹上官司的。
不考虑煽动罪、诽谤罪一类在现代法律判决上容易造成模糊的罪行,笑话能以自嘲、讽刺、戏虐、侮辱、批判、寓意等话语方式出现在日常生活之中。
【当今特约】
假设我们所处的社会,法律赋予言论与行动自由,同时保障他人作为人该有的尊严,那么说笑,尤其政治笑话,是不会随意惹上官司的。
不考虑煽动罪、诽谤罪一类在现代法律判决上容易造成模糊的罪行,笑话能以自嘲、讽刺、戏虐、侮辱、批判、寓意等话语方式出现在日常生活之中。
笑话恐被当成诽谤
说笑看起来是平常不过之事,然而一旦抛弃上述假设,几乎所有类型的笑话都可以被当作是戏虐或者诽谤。
看看这个例子:
勃烈日涅夫要为列宁纪念日定制一幅“列宁在波兰”的画像。苏联艺术家都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学派的传人,没法用一个从来没有发生过的题材作画。最后,勃烈日涅夫只得请一名叫莱维的老画家来完成此项任务。画作完成后举行揭幕典礼,之间画上是一个男子与一个像是列宁妻子的人躺在床上。勃烈日涅夫怒不可遏地问:“这个男的是谁?”画家回答:“是托洛斯基。”“那个女的又是谁?”“勃烈日涅夫同志,她是列宁的老婆。”“那么列宁呢?”“列宁在波兰。”
假如我们抛弃言论自由,维持保障个人尊严(不管死活)的法令,要控告说此笑话的人,我们可以说他“诽谤列宁老婆,说她和托洛斯基通奸”。这应该是有效判决:你怎么能画两个真实存在的人,还把他们以猥琐的方式画在一起?这简直是侮辱了列宁夫人的尊严!就算列宁没去过波兰,你也不能给他戴绿帽啊!这简直是羞辱了他/我国领袖!
说到这里,你大概能明白言论自由的重要,否则,诽谤罪、煽动罪将常见于法庭判决,因为所有被任何人感觉“带有侮辱性质的言论与行为”,都是不尊重人的表现。
“依法判决”以保护他人尊严是有效的,是“符合人权”的;相反的,若能保障言论与行动自由,则诽谤罪、煽动罪将不常见,因为法庭会细致区分“有害”与“无害”言论的特征,使得日常生活中的笑话,无论关涉性还是政治,都是可以归类为“无害”的。
上述所说皆是理想下的情况。但在现实中,一个对言论与行动自由的保障有效的社会里,笑话无法成为禁言,说笑者更不会随意地被投入监狱,而法律的运作则会近似上述的情况。
极权国家压制政治笑话
话说回来,真的有什么国家,曾以说笑话为犯罪吗?当然有,况且不少。作为政治笑话生产国的佼佼者,苏联,曾长期强力压制在国内盛行的政治笑话。
身在“看起来是”民主国家的大马人,由于没有待在极权国家的经历,对于政治笑话在极权国家的社会作用基本上是没有亲身经验的。一般上,民主国家的政治笑话是讽刺和嘲讽政治家的无能与荒诞,政治笑话甚至在时事评论中作为一种常见的手段,遍及日常生活之中,是一个见得起光的公共舆论。
在极权国家里,有的政治笑话不仅仅是讽刺政治家,更是讽刺政制(政治制度)。命根子被嘲笑了,哪能忍下,因此,政治笑话常常成为被极权国家严厉对付的言论。
苏联在1935年“肃反”运动开启前三年,由于“反革命宣传”与“反苏煽动罪”被逮捕的人共有43686;二战后,以“反苏宣传”名义逮捕的人数每年约为10000至15000人,其中的大部分被送去古拉格劳改营,仅仅是因为说政治笑话、或者听政治笑话。在极权国家里,政治笑话是见不得光的。
然而,对于所有研究政治笑话的学者来说,其中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就是极权主义国家下政治笑话的传播:尽管大家都知道不能随意嘲笑政治家或者政制,但是,为什么极权主义国家能产生那么多的政治笑话?
笑话的两种诠释
过去几年来,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在这个问题上的解释一般可简略分为两种:作为对环境的适应和顺从,或者作为弱者的反抗。前者把政治笑话看作是极权国家里的“安全阀”,作用是释放被积压的不满,舒解压力;后者把政治笑话看作是极权国家里的“微型革命”,作用是保持个人在思想的清醒,免于洗脑。
前者给予的解释几乎能套用于所有类型的笑话。被上司刁难一轮之后,私底下和同事说上司的语气和态度“和太监没两样”(指上司的刁难方式让人感到下贱);和男友床上狂欢一轮后,私底下和朋友说男友的命根子“让我感觉选错了螺丝刀”(指无法感到性愉悦)。开了玩笑之后,日子依旧:还是得按照上司的要求做事,还是得和自己男友过日子。
后者给予的解释则无法套用于大部分类型的笑话,可以说,后者给予的解释只能套用于政治笑话里,可以说是把握了政治笑话与其他类型笑话真正意义上的不同。这个不同点可以从“政治宣传”这件事说起。
党派自设为国家的主人
极权国家的政治宣传和民主国家的不同,大部分民主国家让不同党派能自我宣传,而大部分极权国家仅有一个党派的自我宣传。民主国家的党派自我设定为国家的附庸,而极权国家的党派则自我设定为国家的主人。
体验过、或者对极权国家的历史有所了解的人一般会敏感于政治宣传,因为它是一种有效控制社会舆论的手段:党和国家是一体的,党说的话、报道的新闻、宣布的政策、写的册子,代表了国民思想本身。
不论是通过合法的批判、公开的质疑、或者私下的反对,只要在当权者看来具有明确地反抗国家的意识,就是“国家公敌”。政治宣传的内容大至外交,小至服装,不论生死,它都要管。
这种容易消解言论与行动自由的环境里,一个清醒的人想要保持理性而不被政治宣传洗脑的可能,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方法,就是私底下和不会出卖他的人说笑。
笑话破坏既定秩序
笑的对象是荒诞的政治与政制,而一旦被秘密警察(几乎所有极权国家都会存在的特殊司法机构)发现说笑,可以搪塞说“大爷您误会了,我可没有什么批判的意思。你没证据,这样来抓我,太没规矩了。我们是同路人啊!”有时候秘警会放过说笑者(或者听者),有时候不会,这全看那秘密警察的智商有多高了。
政治笑话对于在极权国家里想要保持思想自由的人来说,无疑可以说是最好的手段了:既然你不让我反驳,只要能不被洗脑,那就是自己私下对国家的革命!
这种“反抗论”很符合乔治·奥威尔在<有趣但不俗>(Funny, but not Vulgar)的文章所言:
“当一件事破坏了既定的秩序——以某种并不明确是冒犯或令人害怕的方式——这件事便是好笑的。每个玩笑都是一个微型革命。如果我们必须以一句话来定义幽默,那么可以说,他就像一位坐在图钉上的尊贵要人,每当尊贵被破坏,要人从座椅上摔下来,最好摔出声来,那就会好笑。”
越是没有实际反抗能力的社会,笑话越是有效的革命手段。
黄贤鸿,大学生,休学中,就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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