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大道消费者权益法在哪?
大道收费绵绵无绝期(下)
大道延长收费期限的窍门
此外,提升邓普乐交通圈在这个批次的附加发展配套中,我最感兴趣的是其中一项将新班底大道及新街场大道衔接起来的计划。新街场大道乃“道路建筑”所拥有的另一颗摇钱树,交通流量从2001年的230万次增长到次年的260万辆次。大道发展公司,美其名要提供让交通流畅的服务,实际上,骨子里的目的是要将分别在两条大道中川行的车辆,相互引导到该公司拥有的另一条大道内行驶。籍此增加收费站盈利( 注3)肥水不流外人田。
从以上状况看来,政府批准这种利益衔接时是并没有正考虑过道路使用者的利益。致使驾驶者被大道上具“误导路线“ 的路牌,引导驾驶者去走更远、付更多路费的大道(注4)?政府为何没有限定大道必须确实地标示路牌,让驾驶者自行选择行驶路线以便节省金钱甚至时间?答案是官商利益勾结、消费人醒觉性低落、政府施政透明度低、大众媒体“官方喉舌“化等等综合效应的结果。
收费站堵塞须免费放行
收费站排长龙的状况似乎已经司空见惯,逆来顺受的消费人,在媒体致力合理化政府与财团的“无能“行径下,已然长期默默承受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服务,这种现象让众多财团莫不争相竞逐以取得大道与收费站的经营合约。收费站大排长龙谁该负责?政府叶视若无睹。媒体播放与刊载收费站车龙的照片到底持有什么心态?胆敢讽刺三美威鲁吗?当然不敢;是提醒驾驶人避开收费站? 当然不是;倒是比较像自我陶醉在这种热闹繁荣又壮观的场景。
抵达收费大道时,才发现大堵车的消费人并没有选择权,不像您在购物中心推着购物车抵达收费柜台前,发现大排长龙,我们可以随时选择放弃购买。收费站经营者在没有良好的顾客服务德行之下,则视收费站前排长龙者为囊中之物,这种不公平的状况出现,政府相关部门例如共公共工程部、贸消部应立法保障消费人权益。
中国一项保护大道消费者权益的法案值得我们参考。广东省政府制定的《广东省公路条例》,于去年三月获得人大通过并开始实施一项条例:一个公路收费站如果因为没有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5台以上车辆堵塞的话,该收费站就必须免费放行,同时,该收费站的负责人还会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注5)。
使用者付费范围值得商权
收费系统是影响大道服务品质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大道车流通行是否顺畅的重要关键,虽然 “使用者付费“ 的观念渐植人心。但是,我质疑上述附加合同中的三项建筑发展费用,例如八打灵邓普乐交通圈的提升建筑费,是否该也该由新板底大道使用者来承担。原本由公共工程部管辖的道路如八打灵邓普乐交通圈,距离新板底大道约一公里,大道使用者肯定无需途经这个交通圈,但是却肯定必须承担它及其他两相周边建筑工程的费用。
古仔连接道 Kuchai Link 这项 “私利性衔接“ 的建筑及征地等费用也一并得由新板底大道使用者承担。以上三项提升工程也使到收费站经营权获得延长三年半。届时相互被误导进入新班底大道与新街场大道穿行,而必须走更长的冤枉路、多付过路费之外,大道公司布局的成本也必须由消费人支付付过路费来承担。
此外,上述附加合约的项目包括减少一个收费站及重新安置收费站地点的计划。相信公众无不欢迎收费站从原定计划的四个减少到三个,但是剩下这三个收费站是否必须分担四个收费站的收费额?重新安置收费站基于什么因素而搬迁? 当局有必要公开解释清楚。
全国各地其他收费大道到底是否出现类似情况则未得而知,问题在于公共工程部到底已经将多少原属于其管辖范围的道路建筑或提升工程纳入临近大道收费计划的一部分?收费大道使用者何以必须变相替公共工程部缴付大道以外的联邦公路建筑与提升费用?最后还是要问公共工程部一些老掉牙的问题,当局何曾向公众公开计划详情?何曾征询民意?何曾公开招标?建筑与提升联邦公路的责任既然已局部转嫁给收费大道用户承担,路税可该减免?
国民需自强自助,结社即通过多元管道维护自己的权益,莫待皇上开恩。只有当我们对老掉牙的问题锲而不舍,不感麻木时,才能避免任由宰割;越是麻木的话,任人家怎么宰割,你也不会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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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Business Time 2 March 1999 - “Speaking at a dialogue between manufacturers and various government agencies in Shah Alam yesterday, Rafidah said the Govemment will announce details of any new projects such as estimated costs, distance and the likely toll rate to be implemented by the potential concessionaire of the respective projects before they are undertaken. "We will get feedback and views from the public so that we can determine whether the people want such new toll project or continue to use old roads."
注2 提升苏邦乌达玛(提升些什么东西则未得而知)- New Pantai Expressway Sdn Bhd - Concession Revision (KLSE / RB Announcement - 9 Oct 2003)
注3:RoadBld-Annual Report 203 Pg22 - "The authority has agreed to link both the Sungai Besi Highway and the New Pantai Highway which will improve further traffic flow and increase traffic volume in both highways, substantially increasing the Division’s potential income."
注4:衔接八打灵与吉隆坡北向大道的 Sprint 大道是另一条使用“误导路线“ 的告示牌,引导驾驶者走更远、付更多路费的大道,驾驶者从联邦大道进入 Sprint 大道,要通往怡保,若依赖大道的指示牌行驶,必然被引导经过三个收费站,付更多过路费而且走更远的路程。
注5《广东省公路条例》:收费站堵车可撤主管职:为保障公路畅通,条例还规定,收费站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对收费站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