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喝早茶拜读刘鉴铨发表鸿文《 反垄断是我们的信念 》,老佛爷的文章如油炸鬼,不可大口吃,慢慢咬,徐徐吞,一口茶,一口油炸鬼,爽口,但有点异味,像是防腐剂过量,有点儿“苦”味,失去了过去70年那种原味,“油炸”味儿少了!“鬼”味儿多了!吃了喉咙痒痒,幸好右旁的笑话栏《 沟通平台 》又提供了平衡的笑料,让我的享用了一顿健康早茶。

刘鉴铨(右图)鸿文《反垄断是我们的信念》,劈头就强调“群体的利益,必须超越个别的利益。”我宁可相信这弦外之音,是对张晓卿放话。毕竟《星洲日报》数千员工的利益,百万读者的利益,以上数十民间团体的意愿及利益,是必须超越个别的利益。丹斯里张晓卿先生,听说您对树木、对优良中华文化皆有深厚情感,不致于对“群体的利益,必须超越个别的利益。”这样恳切,出自心底的呼吁,您可感受到草“木”皆兵?您不至于呆若“木”鸡吧?

《反垄断是我们的信念》强调:“张晓卿收购南洋报业,不是星洲媒体收购南洋报业,这一点必须充分厘清。两家公司都是大马股市的上市公司,必须遵守上市公司的各项准则,也必须接受当局监管,以向各自大小股东负责。”。我国交易所制定的条规及公司监管委员会并非“媒体评议会”,因此“言论空间垄断”管不了!“新闻自由遭扼杀”管不了,“垄断中文报章”也管不了,因为我国完全没有“反垄断法”可以依据。不过刘鉴铨讲的的是肺腑之言啊,一点也没错,最后一句“以向各自大小股东负责”才是精粹,不是“以向各自大小读者负责”呀!

至于“张晓卿收购南洋报业,不是星洲媒体收购南洋报业,这一点必须充分厘清。”我要问刘鉴铨先生,如果您入党成为马华公会党员,然后您要告诉人家您不属于国阵,这一点必须充分厘清!我看,就算跳进巴生河、拉让江也洗不清咧!

3次争取新闻自由联署都没报道

《反垄断是我们的信念》回顾到:“本报70几年的历史,一路走来,弘扬自由民主,推动多元主义,争取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已经为反垄断留下深刻的印象。”但这所谓深刻的印象,在我脑海里更印象深刻的是:猪农自救广告、华小家长反对贪污校长广告遭四大主流中文报拒刊,以及《星洲日报》等四大主流中文报长期刻意排挤、过滤(不登新闻、不提名字、不刊照片)当年反政党收购媒体运动领导人与组织之消息,民间发起了以下三次大规模的争取新闻自由的联署活动,推动媒体法律之改革:

2006年1月13日 ,53个公民团体发起“反操纵新闻黑手联合行动”,向人权委员会提交备忘录,主要声援《中国报》等揭露滥权的媒体,呼吁揪出打压媒体的政治黑手,并推动政府立法保障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

2005年5月3日世界新闻自由日,37个团体和92位评论人、媒体工作者及社会运动人士向国安部提呈联署备忘录,敦促政府废除钳制新闻恶法,朝野政党推动修改媒体法,促成制度改革,落实首相听真话誓言。

2006年7月5日,30个团体联署抗议国营华语电台爱FM的"爱开麦无障碍"被勒令改组,实际是名存实亡等于停播,并表明反对国家或政党干预新闻自由,要求朝野政党透过国会辩论以及修法,保障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

支持刘鉴铨促张晓卿放弃垄断

刘鉴铨领导的《星洲日报》一路走来,并没有联署。也没有像华团至少做个“认同但不签署”的交代。但现在回头是岸总好过执迷不悟,刘鉴铨贵为星洲媒体集团董事经理兼集团编务总监,我们不能要求刘鉴铨自己做“倒米”的事,由于“群体的利益,必须超越个别的利益。”,“群体的力量,必定超越个人的力量。”“群体”不能仗着人多示众要他拿星洲日报的印章签盖,则令他难以“向各自大小股东负责”。

但我们可以帮刘鉴铨“倒米”,支持他以他的江湖地位,办报的丰富经验,向张晓卿明确表明要照顾“群体的利益”,则必须放弃垄断四家中文主流媒体,回到“群体”来,与群体并肩为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志业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