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人命之后:飙车致死,应该以谋杀罪提控吗?
居銮夺命车祸造成一家四口死亡,包括一名年仅十岁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在数秒之间被摧毁,震惊全国。
随着案件发酵,社会舆论除了谴责涉案司机外,也开始出现一个重要法律问题:对于涉嫌在公共道路上竞驶、飙车而导致四人死亡的行为,检察署是否应该考虑以谋杀罪提控?
据媒体报道,总检察署已指示警方从谋杀及其他严重罪行角度展开调查。这项决定获得不少民众支持,但同时亦引起法律界对于谋杀罪适用范围的讨论。
【合理怀疑】
居銮夺命车祸造成一家四口死亡,包括一名年仅十岁的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在数秒之间被摧毁,震惊全国。
随着案件发酵,社会舆论除了谴责涉案司机外,也开始出现一个重要法律问题:对于涉嫌在公共道路上竞驶、飙车而导致四人死亡的行为,检察署是否应该考虑以谋杀罪提控?
据媒体报道,总检察署已指示警方从谋杀及其他严重罪行角度展开调查。这项决定获得不少民众支持,但同时亦引起法律界对于谋杀罪适用范围的讨论。
支持谋杀罪提控的观点
支持者认为,这宗案件已经超越一般交通意外的范畴。
在公共道路上高速竞驶、危险超车、无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本身便是一种极端危险行为。任何持有驾驶执照的人都知道,汽车在高速状态下具有巨大的杀伤力,一旦失控,后果往往是死亡或重伤。
支持者认为,法律不应只看行为人是否“想杀人”,也应考虑其是否明知行为极可能导致死亡。
根据《刑事法典》第300条,谋杀并不一定要求被告针对特定受害者。某些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特定杀人对象,只要其明知行为极可能导致死亡而仍然实施,也可能构成谋杀。
因此,当有人把公共道路当成赛车场,在明知周围有无辜驾驶者、乘客及儿童的情况下仍然高速竞驶,其对生命危险的漠视程度,是否已经达到谋杀罪所要求的标准,值得认真考虑。
支持者进一步指出,如果向人群开枪、从高楼抛掷重物等行为可能构成谋杀,那么驾驶一辆时速远超安全范围、重量超过一吨的汽车在公共道路上竞驶,其危险程度同样不容低估。
对于失去亲人的家属而言,夺走生命的究竟是枪械还是汽车,并不会改变死亡的事实。
反对谋杀罪提控的观点
然而,从刑法原则出发,反对者同样提出了强而有力的法律理由。
首先,谋杀罪一直被视为刑法中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因此其成立门槛极高。
一般而言,检方必须证明被告具有杀人意图,或者至少明知其行为几乎必然导致死亡。
问题在于,绝大多数飙车案件中,涉案司机虽然鲁莽、自私甚至无法原谅,但他们的目的通常并不是杀人。
他们可能追求速度、刺激、炫耀或竞赛,却未必希望任何人死亡。
法律上,“明知有风险”与“明知死亡几乎必然发生”之间存在重要区别。
例如酒驾、超速、闯红灯或疲劳驾驶同样可能造成多人死亡,但法院历来一般将这些行为归类为鲁莽行为或严重疏忽,而非谋杀。
反对者认为,如果所有极端危险驾驶行为都被视为谋杀,可能模糊刑法长期以来对不同罪责程度的区分。
此外,检方若坚持以谋杀罪提控,还可能面对举证上的困难。
被告很可能承认自己超速或危险驾驶,却否认具有任何杀人意图。届时,检方必须证明其心理状态已经达到谋杀罪要求的程度,而这往往远比证明危险驾驶本身更加困难。
刑事司法制度追求的不仅是严厉惩罚,更包括确保罪名与证据相符。
如果控罪过高而无法成立,最终结果未必符合公众对于正义的期待。
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
无论最终是否以谋杀罪提控,这宗案件都暴露出一个更深层的问题。
当有人明知公共道路并非赛车场,却仍然选择以极端危险方式驾驶,并最终导致一家四口死亡时,现有法律对于此类行为的处罚是否已经足够反映其严重性?
社会大众之所以愤怒,并非因为他们执着于“谋杀”二字,而是因为他们认为现有法律未必足以体现四条无辜生命的价值。
公众期待的并非情绪化报复,而是法律能够清楚传达一个讯息:公共道路不是赛车场。
任何人若为了追求速度、刺激或炫耀而罔顾他人生命安全,当其行为导致无辜者死亡时,必须承担与其行为严重程度相称的法律后果。
结语
从公众情绪而言,很多人会支持更严厉的控罪,因为一家四口死亡的后果极其严重。
然而,在法律政策层面上,最终是否适合以谋杀罪提控,应是在警方完成调查后,由总检察署根据证据及法律原则作出决定——检方应以最有机会成功证明的罪名予以提控,而不是社会情绪最愤怒时想看到的罪名。
从纯法律技术层面来看,以谋杀罪提控并非毫无争议。最大的挑战在于证明被告具备《刑事法典》第300条所要求的主观心理状态。相比之下,检方若以导致死亡的鲁莽行为或其他严重罪名提控,成功率可能更高。
因此,这宗案件真正值得讨论的问题未必是“是不是谋杀?”
而是现有法律对于极端危险飙车导致多人死亡的处罚,是否已经足够反映其严重性?
陈祖豪,现为执业律师。
本文内容是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当今大马》立场。
/file/publisher-c1a3f893382d2b2f8a9aa22a654d9c97/2026/06/2bae304b6417168f190d0d28d1369220.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