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点评(10)

chinese school inconvenience 190104 jovial school children 我国华小长期面对学校不足和难以增建问题。以下列举此问题的来龙去脉和事态演变,来说明制度化增建华小事宜。

我国现有1290多所华小大部分于1957年独立建国前创办。1958年迄今,政府只批准增建数十所华小,一些华小也获准搬迁,而且都是通过大选、补选或个案方式处理,基本上没有改变单元化政策和措施,也没有根据需求制度化增建华小,以解决华小短缺问题。

据 估计,1958年至1985年,西马有31所新华小获准创办或增建。在大马于1963年成立后,东马沙砂两州在1964年至1985年只有4所新华小获准 创办。1986年至1998年,政府也批准增建和搬迁一些华小,例如巴生兰花园华小、吉隆坡康乐华小、新山国光二校、关丹士满慕华小、古晋中华华小六校、 沙登华小二校等等。

“不增建华小”政策延续

早在1970年代,尤其是实行新经济政策后,教育部实施所谓的 “不能增建华小”政策,使增建华小变得极为艰难,造成许多华裔人口密集区长期面对华小短缺问题,引起民怨和不满。当时,教育部法外立法,把学校区分为“全 津贴学校” (sekolah bantuan penuh)和“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造成华小和淡小所得发展拨款十分稀少,同时不允许在政府的学校保留地兴建华小和淡小。

不论谁是教育部长,这些不公平、不合 理的一贯单元化政策和措施一直实行至今,没有正式废除。自我国独立建国前夕迄今,共有15人出任教育部长(其中2人曾两次任教长职),即阿都拉萨胡先 (1955-1957)、莫哈末基尔佐哈里(1957-1959)、阿都拉曼达立(1959-1962)、阿都哈密干(1962-1964)、莫哈末基尔 佐哈里(1964-1969)、阿都拉曼雅谷(1969-1970)、胡先翁(1970-1973)、莫哈末雅谷(1973-1974)、马哈迪莫哈末 (1974-1978)、慕沙希淡(1978-1981)、苏莱曼道勿(1981-1984)、阿都拉阿末巴达威(1984-1986)、安华依不拉欣 (1986-1991)、苏莱曼道勿(1991-1995)、纳吉阿都拉萨(1995-1999)、慕沙莫哈末(1999-2004)、希山慕丁胡先 (2004至今)。

直到1990年代下旬,在“安华事件”发生后,朝野政党激烈竞争的政治局势使然下,执政的国阵政府根据“政治需要”,在全国大选前,宣布批准增建和搬迁一些华小,以争取选票。增建和搬迁华小很“巧合”地成为政党在大选时期的政治“筹码”或“糖果”。

najib tun razak 03 其 实,政府之前是竭尽可能不要增建和搬迁华小的。例如,1998年3月5日,教育部教育政策研究及策划组致函回答教总大会议决时表示,教育部没有搬迁微型学 校的政策。1998年4月25日,当时的教育部长纳吉(即现任副首相,见右图)表示,根据政治承诺,华小将保持原状,并维持现有的数目,教育部目前并不打 算增建新华小;华小可在不增加数目的情况下进行扩充,包括扩建校舍;那些缺乏学生来源而面临关闭的华小,可以申请搬迁,但必须获得教育部的批准。

1999年2月12日,纳吉重申政府不增建华小的政策,不过教育部会根据情况,批准一些华小迁校,或以开设“二校”方式进行扩建;至于目前花园住宅区的学校保留地,是保留给国民学校的,教育部不可能把这些国民学校的保留地用来增建国民型华小。

选战激烈才派糖果

mca sjkc new school 310108 hugging 但 是,在朝野政党的激烈竞争情况下,政府在1999年11月全国大选前夕,宣布批准增建6所华小和搬迁13所华小。其中所宣布批准增建的4所华小和搬迁的 10所华小名单,被列入当时教育部长纳吉于1999年9月20日致时任马华署理总会长及人力资源部长林亚礼的公函里。教育部在该公函里规定由有关学校负责 建校的土地和经费。

2004年3月全国大选前夕,政府宣布批准搬迁17所华小。当时的教育部总监阿都拉菲于2004年3月4日致函马华总 会长黄家定和前任民政党主席林敬益,告知教育部批准17所华小搬迁的名单,并且列出教育部规定的7项严苛的华小迁校条件,即(1)必须获得所有家长的书面 同意迁校,并提呈给教育部;(2)有关学校的董事会和家教协会必须负责建校及自寻迁校的土地;(3)有关建议的校地必须是在华小需求量高的地区;(4)有 关建议的校地必须不是政府学校保留地;(5)必须把有关校地资料提呈给教育部,并获得批准;(6)有关学校必须提呈在新校地的建校计划书给教育部,并获得 批准;(7)一旦迁校后,原有的旧校地必须完全关闭。

hishamuddin hussein 在 第12届全国大选即将举行前,现任教育部长希山慕丁于2008年1月31日宣布批准增建6所华小和搬迁13所华小。其实,早在2006年11月28日,希 山慕丁在国会下议院表示,目前的531所微型华小问题须先解决,增建华小不切实际。这些根据“政治需要”而发表的前后矛盾言论,实不令人奇怪。尤其是前任 教育部长慕沙莫哈末于2000年2月29日在国会下议院表示,我国的华小间数已经足够了,而现任教育部副部长韩春锦也于2000年5月31日表示,目前教 育部还没有制度化增建华小的方案。

制度化增建华小

1999年至2007年初,国小从5313所增至 5781所,共增加了468所,即平均一年增加58所国小。如果一所国小建校经费为700万至1000万令吉,估计增建国小共耗资32亿7600万至46 亿8000万令吉,动用了2000至3000英亩学校保留地。可见政府在制度化增建国小方面是十分有效率的。

民选政府理应俯顺民意,拿出诚意和实际行动,按照增建国小的模式,同样制度化的增建华小,即与增建国小的程序一样,将增建华小所需要的拨款和校地,纳入大马计划、财政预算案和教育部建校计划内。

政 府也应主动规划和拨款拨地增建华小,包括鉴定需要增建华小的地区、数量、校地、拨款、建校计划和时间表等具体方案。同时,从良好施政角度,纠正不公平、不 合理的行政措施,包括废除“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区分,纠正学校保留地的偏差分配,修订学校规划指南,撤销华小迁校7条件。

附件: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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