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谁可以要求解散州议会?
刊载: May 14, 2009 1:01 PM | 更新: May 14, 2009 1:01 PM
尼查还是赞比里谁可以要求解散州议会?
从双胞大臣到双胞议长,到现在的高庭裁决和上诉庭的暂缓令,剪不断理还乱……
如今只有解散州议会还政于民,重新选举了。但是,苏丹只能在大臣的征求下才可以解散州议会。问题来啦,谁才是合法大臣?一个是民选的,和被高庭宣判的,一个是篡位但也是苏丹委任的,谁合法?
无论任何一方征求解散州议会都难免会有后继的问题。现在也只有尼查和赞比里都征求陛下解散,无论是一起,或是先后。只要两个争议的大臣都征求陛下的同意,并获得恩准,才会一劳永逸的解决霹雳州现今的宪法危机和政治乱象,否者还是有可能引发另一轮宪法危机和司法诉讼,没完没了…
民联和国阵,这一次或许真的需要合作了,为了霹雳人民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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