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裁决重要吗?
铁拳小子刊载: May 21, 2009 7:44 PM | 更新: May 21, 2009 7:44 PM
每日一闻,今天大家都知道是的,就是对霹州有一个重要的裁决,到底谁才是合法的州务大臣。其实在这一起不幸的事发生以后,很多的人都议论纷纷,可是终究没有一个满意的结果,当然也很多人说,如果州议会重新选举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其实在小弟心里深处,有个看法,不知道大家的想法是否一致。在这次的危机,其实隐藏了三个重要的争议。
其一、到底谁才是州务大臣?问题来了,为什么会有2个州务大臣?其实问题在这里,答案也在这里,现在的国阵争议的论点是在国阵拥有多议席的情况下,又有苏丹的合法批准,国阵应该胜出;反观民联的争论点是,国阵与苏丹都没有权利隔除民联的州务大臣,因为宪法里没赋予这项权利。
看了这个问题,就知道是到底先有鸡蛋还是鸡。其实问题是宪法里有漏洞,以导致民联国阵都有自己的论点,基本上都是成立的,因此我深信,法院的裁判并没有对解决问题带来太大的帮助。
其二、到底谁是合法议长?没有通过州议会可以废除议长吗(因为召开的州议会不确认是不是合法)?这也是一样的,永远都没有人知道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其三、法院真的可以裁决州宪法?这也是近来才打破的先例(就是法院裁决州议会不可革除国阵州务大臣和行政议员们开始的)
其实到头来,不论明日的结果如何,在人民的心目中,始终会有他们自己的方向,我相信,这并不是法庭可以解决的问题,就算明天的裁判有利于民联,他们会向苏丹觐见,但州议会也相当难解散,如果国阵赢了,他们也未必会解散州议会。所以,这是没有意义的裁判。
当然民主的国家,大家都希望可以通过民主来解决问题,但是是非非,又岂容我们来定义呢?由此看来,一起解散州议会或一起执阵才会是公平的。国阵民联,希望你们可以坐下来,喝杯茶,慢慢的商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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