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局不公平和偏颇的制度,让用功应考多项科目的学生变成“罪人”。

我们的教育部长更好笑,不去改善公共服务局不公平和偏颇制度,反而把罪名加在应考多项科目的学生身上,要学生们考十科就好。

我们的教育部长是否有想过,这些应考多项科目的学生费了多少精力和金钱(多过政府规定的科目学生必须自付考试费)。

为什么政府不能改变遴选制度?

打个比喻,如果政府以6个指定科目和4个选择科目来做标准,只要学生拿到6个指定科目和4个选择科目满分那么他们就应该得到公共服务局的奖学金(不分种族)。

那么多考的科目就不再是公共服务局借口了,而我们的部长也不需要牺牲学生选择多科目的权利了。

如果拨款不够就应该增加,而不是把问题说成因为学生考太多科目,而连累公共服务局无法评估学生的成绩。

我看不出这个问题必须牺牲学生选择多科目的权利。

而且政府绝对有这个能力发出额外的拨款留住这些人才,不要让大马学生去申请新加坡的奖学金来深造。不要在人才出走后,才来说大马人忘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