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普遍,歪理也普遍
“教育”这字眼很广,当中还包括文学和道德修养,毕竟,很多东西是必须有个好的“教师”去“教”,才会有好的“学生”。而本人对马来西亚的教育一向都不带任何期望,单单是马来西亚大学那厚颜无耻和不认同在国际大学排行榜落在百名以外的态度,就足以证明马来西亚的教育水平根本没跟上社会与国际水平。毕竟,盲目乃马来西亚的教育。
正如本人所说,马来西亚大学和教育局一向都认为自己很有水准,所以,马来西亚政府(国阵)时常拨款建(马来)校,无论是乡下还是城市,无论其(马来)小学人数有多少,甚至只剩下一名(马来)学生,政府都不会把学校关闭。因为国阵政府在华人身上学到一句话,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呵呵。而在这个几乎“人人有书读”的马来西亚,在这几年出现了一种坏现象。
本人就用最近大家大概都会讨论的事件,霹洲闹双包大臣和强行夺权及双议长的507事件来做例子好了。在这闹剧中,本人看到的,是一个条规,两种诠释,甚至不理会宪法的现象。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法律,乃经过多名专家,经过多少时间,经过多次讨论,甚至运用多个案例才设定下的条文。可是在去年的308事件后,这些“辛辛苦苦”设定的法律条规,却变得不堪一击。
霹洲闹双包大臣,一个条规,两种诠释,高庭判“尼查为合法大臣”的案件,被国阵的律师反驳,上诉庭三司会审,一致推翻高庭的裁决。虽然全世界的法律都大同小异,不满判决的人可以上诉。但是本人不认为这是普通的“上诉案”,因为在运用着这些法律条款,《霹雳州宪法》,或是州议会第几个常规的人,他们都是人民选出来的“政府”,而不是街边的“安蒂安葛”。而这些所谓“政府”的人,竟然不了解法律或是宪法,甚至以自己的一套去诠释对自己有利条文。
本人曾经发表“不是要说无效吗?”一文中提到,法庭并没有判定树下会议属“非法”。而国阵副议长许月凤声称议长失去大部分议员支持,才援引《霹雳州宪法》第36(1)条款主持会议,并推荐“新议长”甘尼申上位,随后同意新特委会提议,撤销之前在3日3月2009年树下会议通过的所有动议,包括:
1)核准和支持莫哈末尼查为州务大臣
2)要求霹雳苏丹阿兹兰沙殿下解散州议会
3)接纳霹雳州特权委员会冻结州务大臣赞比里出席州议会会议18个月和冻结六名行政议员出席州会议议会12个月的决定。
本人质疑,撤销,就是因为3日3月2009年树下会议通过的所有动议是合法的,才需要撤销。被冻结的赞比里和六名行政议员出席州会议议会,所以民联议席有28名,国阵议席有24名。可是,正如本人所说,副议长许月凤看到的只是“国阵议席仍然有31名”,即本身认同了树下会议合法,却还硬要否认国阵议席占少数的现象,所以才会像疯子般说“国阵占多数议席”。
撤销之前在3日3月2009年树下会议通过的所有动议,为的当然是现在这双包大臣的案件。而全马来西亚人民也看到,国阵开始只提及28名议员,3只青蛙议员不见了!所以在各报章都报导,国阵律师以国阵28比民联27(议长不算)议席仍占多数票,故国阵大臣赞比里仍然以多数胜利。
问题,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只是国阵政府以自己的一套去诠释对自己有利条文,以夺取大臣之位。过后被减数,就发了疯般说国阵占多数票,要议长下台,随后又撤销自身否认的树下会议所有动议,现在有“名正言顺”的说国阵有28议席。而国阵从夺取大臣之位后,一直违宪违法,但却还有人认同国阵违法。司法,立法和行政都站在国阵一边,听从国阵的歪理。
你说,若马来西亚的教育拥有水平,为什么人民的意识会那么低?为什么放纵马来西亚政府声称民主却独裁?声称宪法完整却如此多漏洞?声称各族和睦共处却处处为难非马来人?为什么人民要那么愚蠢跟国阵闹?
马来西亚真是个有趣的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