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如果我是政府高官,权力越大,我就敢贪污!为什么呢?

马来西亚的特色是贪污者无需担心犯法会遭到拘捕或秋后算帐,人民付出的税收放入自己的口带是会“代代平安”,而且后代也可以平安享用这比钱。

退休后如能受封“敦”封号,哈哈!获免死金牌。得到免控权,比苏丹还棒,苏丹的免控权早被废除!就算贪污也拿他没辙了。别开什么听证会啦,都会失忆症发作。

马来西亚的反贪污局是浪费人民公币的机构,不敢动大鱼怕被反咬一口就只会捉小虾。国阵政府也没有决心要铲除贪污!只对付反对党员而不对付自己人。

如果有决心看看他们如何调查前雪州大臣基尔的千万“皇宫”事件吧?从收入来源就能算出这些高官有没有贪污了。小孩都会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