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大应转献校地
独大校地由来
目前董教总新纪元学院之校园,原属加影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由加影八大注册团体-育华校友会、乌冷广东会馆、乌冷客属公会、乌冷福建会馆、加影商矿公会、善余俱乐部、广东义山公会、民生体育会)合组而成,将校地租予当时为争取申办独立大学而成立之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作为创办独立大学之校址。
然则,独立大学之申办遭受败诉之后,华侨学校产业受托会依然基于热爱华教之崇尚精神,毅然于1989年10月01日,慷慨将校地捐献于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作为日后建设华文高等教育中心用途,落落大方之无私壮举,可堪作为华社大众之楷模,令人敬仰。(取材自董教总教育中心2008年工作报告书)
由此可知,董总 、董教总教育中心、新纪元学院校园地段,原非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之故有私产,实乃加影华社团体之慷慨捐献所得,亦即为华社所施赠,应属华教共享之公产。独立大学有限公司实不该将所获赠献之校地,变成据为己有之私产,而应大公无私、慷慨大方地转献予新纪元学院之母体—董教中教育中心,作为发展华教高等学府之实际用途。
新纪元学院实乃继承当年独立大学的遗志,过后衍生出来之新产物,独大有限公司转献校地,亦即为圆满完成当年来了之夙愿,依情依理,可谓责无旁贷,绝非如新院校友会之胡言:“多此一举”。
恐引分裂,不赠校地
然则,在回应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会员大会(28-6-2009)之全体一致呼吁,有关转让校地问题上,独立大学有限公司董事主席胡万铎则在报章上公开声明:“他们不会考虑转让目前租于董总的地段,因为他们要在体制内扮演监督角色”,又说:“只要他担任独大有限公司主席,转赠地段的建议将不会被考虑”。东方日报之大字标题:胡万锋恐引分裂,不赠地董总。
胡万铎自恃为华教运动之老前辈,索来以维护华教事业而倍受华教人士所重视,如今发出这一番措辞强硬、似乎毫无转弯、洽谈余地之言论,真乃叫人始料不及、惊慌错愕,难于置信。他老人家还特别强调:“现阶段不能再动摇华教根基”。这又是一句重话,更令人胆战心惊、好生失望。难道独大有限公司转献校地,便会引起华教分裂,“动摇华教根基”?这又是哪门子歪理!
独大转献校址于新纪元学院之母体——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作为发展华教高等学府之用途,正好圆满完成原献地团体之夙愿,此实乃名正言顺、一举两得之美事,堂堂大功一件,功德无量,因何说成“动摇华教根基”?真乃令人费解,特别是出自一位华教老前辈之言行。此外,胡老又将赠校地之美事,拉址上“董总主席叶新田与新纪元学院前院长柯嘉逊事件”之往事,引据为拒绝转赠校地之缘由,实在好无道理。这乃两樁截然不同之议题,何苦混为一谈?胡老若对董总叶主席有任何个人不满,则应列为个别话题。如今,新纪元学院事件已宣告落幕,时过境迁,雨过天晴,明知重提无益,又何苦重提?
胡老若为董总主席叶新田博士之个人因素而拒绝考虑转献校地,这恐怕依情依理也说不过去吧?这岂不变成将华教事业与个人喜恶扯在一起,是非不分?何况,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原本就由董总、教董、独大三位一体,联合发起推动之下,而于1994年3月24日成立,目的乃为向政府教育部申办新纪元学院;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亦为永久会员,在董事部拥有5名当然代表,直接参与监督公司业务活动,若说独大转献校地之后,便不能“在体制内扮演监督角色”,恐怕于事实不符及不合逻辑吧?因为转献校地之后,独大有限公司并未消失,胡老仍然安坐独大主席之宝座啊!
董总主席叶新田之个人因素并非如此重要,乃至足以构成独大拒绝转献校地之绝对理由,何况,董教总领导人可来可去,唯有得人心者居之,胡老亦曾贵为一时之董总主席。唯有华教高等学府之千秋大业最重要,更为全体华教大众之所愿。独大转献校址之壮举,必将成为千古佳话,万古长存之美事,永留华教青史,何乐而不为?任何促成此项美事之贤者,包括独大与胡老,亦将永远深受广大华社大众所爱戴、敬重、缅怀!
不献校地,新院堪忧
新纪元学院目前之校园,并非已有,实乃为独立大学有限公司所拥有者,换言之,新院即为寄人篱下,迄今乃无本身真正之家园。如今董总租赁期限僅剩短短10年,眨眼即过,屈时若地主独大不卖账,刻意回收,新院又将何去何从?家归何处?难道最后由独大有限公司来接收、管理乎?董总行政楼、新院学院楼与饮水思源楼三栋大楼,千辛万苦向华社筹幕捐献三千万令吉所兴建,又将如何安置?将来如何向华社大众交待?新纪元学院之所以未雨绸缪,另觅校地发展,亦非全无道理之举。新纪元学院计划升格为一所华教大学,更加不能没有一个属于自己之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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