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某报章,当中有简略说明了反贪污委员会所拥有的权利。当中包括为了方便反贪污委员会调查重案,它们拥有面搜查令和破门而入的权利。可见国家为它们设立了多么大权力去执行它们的任务。

再来,相信各报章的头版都报道了全国总警长发禁口令,不得公众在对此命案批评及猜测。本人看了这些新闻后发现,马来西亚公民将会继续活在恐惧当中。

早前,一班便衣警察突击行动党总部,也没有逮捕令和搜查令,更不用出示身份,只是随口说说:“我们是便衣警察”就能搬走行动党总部的电脑。但是,本人质疑,若便衣警察在“随口说说”前被公众当作绑匪而把他们打得头破血流,这责任该谁负呢?警方?哈哈。所以马来西亚公民啊,若不想被控袭警或伤人,记得乖乖被抓上车,因为它们“可能”是执法单位。

在了解了执法单位的权利和看到眼前滥权和双重标准的行为后,若国阵政府继续执政,马来西亚的未来将一片黑暗,当然现在也不见得光明。因为马来西亚的执法单位,无论事无大小,都会用尽其权利。就以反贪污委员会调查七民联议员,在免逮捕令和搜查令的情况下,七名民联议员在不能确定自身犯了什么错的状况下让反贪污委员会的人搬走办公室内的电脑,还要跟他们回去问话录口供。而被逮捕的人只能从执法单位“口头上”了解状况。试问,若一班绑匪冒充执法单位,由于免逮捕令就能“邀请”任何人回去“调查”,马来西亚还有“安全”可言吗?

而全国总警长要公众等待警方调查结果,不得批评和猜测此命案。本人想问,《马来西亚前锋报》高级编辑兼专栏作者再尼哈山(Mohd Zaini Hassan)今天暗指,赵明福手提电脑内的资料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以致在电脑被反贪委会开启时,赵明福突然神色不安起来的猜测,为什么再尼哈山没有被逮捕呢?

而再尼哈山曾在去年9月9日在其专栏指控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制止禁止蒲种与哥打白沙罗的回教党通过扩音器播放祈祷呼唤声,搞得好象普通法庭“公开审讯”一般,却劳烦了内政部长动用内安法令逮捕了郭素沁。小案一件,却用内安法令镇压,还可以保护其人身安全。

显然,执法单位除了选择性逮捕人民,也时常用尽其权利。免了申请逮捕令的麻烦,要逮捕就逮捕。而被捕者想知道犯了什么罪,执法单位也大可随口说说,除了自在写意,也展现了执法单位的权利。在此也顺便提醒大家,记得小心选择衣服的颜色。

马来西亚真是个恐怖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