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马华中央代表 赵梨璇 在《当今大马》回应魏木荣的文章,侠客很想问一问赵梨璇,难道蔡细历放弃上诉中委会是否等于藐视民主及损害党利益吗?

蔡细历上不上诉是他的权利也是任何一个民主社会都有的一种权利。不上诉就等于藐视民主及损害党利益是个很幼稚的说法。如果说这话的人是小孩子我还能理解,但是陈清凉是堂堂的槟州马华妇女组主席也是马华中委,说话就不能那么幼稚啊!

如果陈清凉的道理是成立的,那么那些被判有罪的人但都没有上诉,我们可不可以反控告他损害国家利益呢?这样的事也能发生的话那这将是个怎样的国家呢?

赵梨璇说中委会是照党章行事,但是侠客不了解的是,为什么在蔡细历没有上诉的情形下中委会会自动减刑呢?这就像当某个人被判有罪但他没有上诉减刑,你说法庭会在没有上诉人的情形下自动减刑吗?这根本就不合逻辑啊!

还有,当初纪委会是因为蔡细历的光碟事件认为他让马华的形象受损所以才建议开除蔡细历,那么现在只是冻结党籍4年也是不是说4年后光碟事件就不会让马华的形象受损了吗?所以让特大来解决到底蔡细历是否该留下来还是离开是个最好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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