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采取严厉措施追讨回贷学金,本人也有本身的一套看法和意见,如有不当之处,请多指点。

其实贷学金的课题,当局在追讨上面对的问题,多少应该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事实上的确是有一部份人不还贷学金,另外大部份不还贷学金,为何不去了解一下,到底问题出在哪?

政府为为培育更好的下一代,帮助穷学生,提供贷学金,或许制度上出了偏差,我本人也无意见,因为全世界先进国都一样,某些人或族群应该获得特别照顾,这样才会平衡某些领域。现在面对的问题,是只顾提高教学地位,而忽略了品质。如果学生只拥有一般或者恰好及格的成绩,应提供的是职业谋生技能,而不是进入大学或大专学院深造。许多大专或大学毕业生,在私人公司比较好的单位,难以胜任,可进入政府单位的,廖廖无几。许多大专或大学毕业生,最后只进入只赚取区区数百至千零吉工资的领域。扣除公积金,交通和生活费,就算每月区区数十至百零吉还贷,对于低收入者,是否面对问题?

“欠债还钱,天公地道”,有一些明知道借出去,可收回还贷的机率几乎是零,为什么不用别一方法去帮助他们?问题经已发生,去追究已无意义。最重要是如何去降低这些问题。至于欠贷的低收入者,可尝试和他们沟通,在他们的公积金的一部份或在公积金里的利息里慢慢的扣除。虽然不是很好的方法,但也可行。至于禁止他们出国,欠贷的低收入者,还有多余的钱来出国吗?能有钱出国的欠贷者,的确是有心不还,这些人应该加于处罚。

以上言论,并无针对认何人,只以个人的思维提供意见,反正首相为了改革,愿意听取人民心声和意见,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