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应尽早在槟落实资讯自由法令
槟州民青团团长刊载: Oct 19, 2009 5:51 PM | 更新: Oct 19, 2009 5:52 PM
槟州民青团团长胡栋强促请槟州民联政府尽早落实上台时的承诺,即在槟州实施资
讯自由法令,让槟州子民与媒体的言论获得真正的自由。
他说,一旦资讯自由法令获得落实,人民就可以更透明的知道,州政府的施政、各项计划与措施的资讯。然而目前上述法令的落实却仍遥遥无期。
胡栋强指出,以林冠英为首的州政府及高官们,不要讲一套做一套,这边厢高喊民主与自论自由,但另一边却去杯葛或为难不顺应州政府意愿的媒体,更企图把本地媒体分而治之。
胡林强今日针对林冠英出席槟州报人俱乐部周年记念时,建议中央政府废除3项法令包括印刷法令、煽动法令及内安法令发表文告。
他说,在上台时高喊要落实民主与言论自由的猫政府,应该把槟州作为带动新闻与言论自由的火车头,在权力范围内推行民主自由与透明施政。然而在不解密豆蔻村行政议会文件的课题上, “透明度”根本就没被贯彻在州政府的施政上。
他也讽刺说,林冠英政府每天都在高喊CAT口号,但是人民在左等右盼后仍看不到CAT施政,反而在很多事件上,林冠英及民联议员常常以另一个CAT即Complaining(抱怨)、Accusing(责难)、 Twisting(扭曲)来推卸责任。
“事实上,林冠英与大部份的民联议员在上台1年7个月后,都无法兑现大选前承诺,这个没有诚信的团队,还能取信于民吗?林冠英在误导致槟成人后,现在又提出建议废除某些法令的言论,是否旨在误导全国人民而捞取政治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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