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诗杰滥权开除蔡细历,其藉口是:性光碟丑闻。事实是,他要阻止蔡细历夺权。要夺权被“斩首” ,理所当然。但蔡细历不服,所以才有特大。不过,特大至今,翁诗杰不断犯错犯罪,这些 “罪状” 加起来足以构成他被开除党籍的理由,如下:

1. 说谎失信:特大前他大声宣称:少胜要走,任何议程通过他也走。特大时,代表们表决对他不信任,还要恢复蔡细历党籍。翁诗杰必须要遵守其诺言:走。但是现在他食言,不但不走,还大声扬言要留任到2011年;

2. 诬告亲信:他在特大成绩出来后,信口雌黄,向亲信交代准备辞职信,还确定新总会长和署里人选。回来后,竟然“先发制亲信”,诬告他们“背叛” ,之后蓄意“搞乱” ,目的只求 “死赖不走” ,再度说谎。

3. 陷害忠良:翁怂恿手下,无中生有,不断散布谣言来陷害党内忠良。这个罪恶昭彰的行为,必须受到惩罚。连其亲信的内人都受到陷害。可以说他为了权位,可以不择手段。

4. 言而无信,出卖蔡细历:他所谓的 “和解方案” ,是在纳吉的面前所立。今天那吉的代表,内政部长,应用ROS 条例,阻止蔡细历任署理总会长,翁诗杰竟然“完全认同” 。

5. 假公济私:他出卖蔡细历,为的是“死赖不走” ,他假借“和解方案” ,表为公,为党团结。实际上是要籍此不走,为自己权位。就算委任蔡细历孩子为副部长,大部分蔡派人马被牺牲。

6. 独断揽权:特大后,他完全不顾马华中委会,自己订立“和解方案” 。他再度独裁,揽权,简直目中无人,无中委。马华的最高权力组织,他可以妄顾,再下去还有法纪?

7. 触犯众怒:他多次开罪 “饭局” 华社领袖。多次和金主大老翻脸。除了有“意见分歧” ,肯定也有“ 傲慢矫狂” 的主因。单单这个理由,他就不适合再当总会长。马华靠华社,岂可背弃之?

8. 勇于诉讼,毁党誉:翁诗杰要学李光耀那样强悍,勇敢诉讼,不断制造官非。但是他没有李光耀的1% 领导能力。身为总会长,岂不毁党誉?毁党誉者,斩!

9. 丑闻缠身:千万献金,尚未了结还有下文。特大前他控制下的星报居然假造新闻,指千万献金了结,却被MACC 反贪会否定。翁诗杰必要 “看到棺材留眼泪” 。好戏还在后头啊!

10. 排除异己:籍改革整合的名誉,去搞小圈子,去排除异己。今天马华的处境乱如七国。如果不能怪罪总会长,还要怪谁?如果翁诗杰,没有排斥异己,诬告亲信,陷害忠良,特大后自行退位,党不会再度陷入今天的 “乱局” 。

如果翁诗杰只是普通党员,以上的罪状可以接受,因为他不会对党造成伤害。今天可以肯定,他的“和解方案” 纯为自己权位的延续,而不是为党的团结。由此,党员,代表和诸领袖必须尽快行动,来解决“困境” 。其中最有效的途径是:开除翁诗杰党籍。特大一票斩翁,不必争取2/3的代表支持。别睡了,行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