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志期辞职信的双重标准
刊载: Dec 17, 2009 7:07 PM | 更新: Dec 17, 2009 7:08 PM
马华的13位朋友昨天把辞职信呈上给马华的总秘书王主席。这封辞职信固然可能可以促成马华重选,但是却不是戏肉所在。真正诡异的,倒是13位朋友们辞职的方式。
正所谓剪不断,理还乱,正是他们的写照。所谓的辞职信并未注明辞职的日期。其论调为:只有凑足21个人,我们的辞职才生效。哈,这可是千古未闻的奇事。这样一来算是什么样的辞职呢?不过从心理层面上不难猜测这一番悠抱琵琶半遮面举动的意图。很简单,如果今天交出一封写着日期的辞职信,那么如果过了那个日期依然找不到足够的中委辞职,那么他们将变成一无所有。
13个人当中不乏拥有官位者,部长、副部长、州行政议员、州署理部长等,如果他们呈交的是真正的辞职信,并注明生效如期,就等于把自己的官位双手奉上。即舍不得马华中央推荐的官位,又要在党争之中立足,这是看不起他们这种扭扭捏捏的心态,真是小家子气。
由一开始所谓的辞职重选,马华众人根本各怀鬼胎。就连倡议辞职的第一先锋廖中莱、魏家祥和周美芬,都没有真正的勇气来辞去副总会长职位,反而以这种自欺欺人,犹如儿戏的方法来“辞职”,那不是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吗?
如果各位真的不认同现在的马华领导层,那也等于您不认同马华领导层所委任的官职。那么,请把本身的官职也一并辞去,显现辞职重选,还党诚信的魄力。别在一旁偷鸡摸狗,意图两面讨好。
支持辞职——辞官职,辞党职
赞成重选——但是绝对不再选你们这堆懦夫。
还党诚信——对不起,你们没有资格谈诚信!
注:作者部落格
http://thooi.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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