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隆华校董联会促请教育部取消华小建校须先筹足80%经费的条例,以免妨碍建校计划的推行。

2.本会认为,建校工程承包商受拖欠建筑费只属少数个案,教育部就此规定所有建校工程须先筹足80% 经费,无异于因噎废食,这种把矛头对准董事会的措施,是不恰当及不合理的。

3.本会认为,华小建校计划若要等到筹足80%款项之后才能提出申请和获得批准,肯定会拖慢建校工程的进行,这点对课室不足学生拥挤,或校舍老旧变成危楼的情况来说,后果可能是很严重的。

4.华小在教育法令下属于政府资助学校,可是政府不但没有负起承担一切软硬体设备发展的责任,反而对义务承担建校工作的董事会诸多为难,我们对政府这种偏差的政策深感不满,希望加以检讨纠正。

5.政府在第9大马计划下给予国小的拨款高达44亿6810万令吉,反观华小所获拨款只得区区1亿4250万令吉,导致华小设备落后,课室不足、校舍残破,我们要求政府在“一个马来西亚”的精神下,公平对待各源流教育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