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允准天主教周刊《前锋报》马来文版引用“阿拉”字眼一事,再度揪出了一个大马政府的落伍思维和野蛮行径!唔!其实主要是指“巫统”政府,毕竟马华正在假装“BO ENG”,国大党和民政党则“无路用”,老大说的做的,契弟们岂敢过问呢?

内政部长警告网友,不可以在网上散播煽动种族和宗教情绪的信息,犯者一概受到对付。

敢问内长,你们在背后怂恿和默默祝福你们的傀儡(党员)在回教堂示威;你们的傀儡在回教堂高举布条叫嚣,他们照片和新闻将大篇幅的刊登在国内各主要媒体和报章,难道这不是在散播煽动种族和宗教情绪的信息吗?先把你们自己关起来吧!

出动到国家总检察长代表政府向高庭提出上诉,为求达到政治目的,实为滥用公众资源;用政治力量施压,默许群众(其实就是巫统的傀儡)示威抗议施加压力,要高庭改判、要《先锋报》就范,实为仗势欺人、霸道和野蛮的行径。

敢问内长,万一你们的傀儡玩火玩大了,导致其他宗教的财产和人民伤亡,你们可担当的起?还有没有脸去见“阿拉”啊?

亏该周刊的负责人和主教们释出善意,基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反对政府提出上诉,这更显得巫统政府是多么的心胸狭窄、无理取闹和表里不一啦!

部份欧美国家都允许回教和天主教以“阿拉”作为对上苍或上帝的尊称(追朔宗教历史文明发展的话,他们本是同根生,如今相煎却很急,悲哀也),唯独倡导多元种族和谐相处、享有宗教自由的一个马来西亚政府,就是这么的落伍、虚伪、野蛮、无理……哇!太多负面的形容词!写不完!

你看!你看!又是一幅《一个马来西亚的假面具》啊!

注: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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