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民主之首要任务
刊载: Apr 5, 2010 5:46 PM | 更新: Apr 5, 2010 5:47 PM
一个由朋党组成之政府,其组成朋党的共同目标为朋党之利益。按照朋党利益考量,朋党组成之政府也必然以朋党的利益为主要目的。既然以朋党之利益为目的,政府之任何决策必然以朋党的利益为优先。利朋党,则行之;不利朋党,则弃之。
为了更有效的为朋党谋求利益,朋党政府必然走向极权的统治之路。从利益考量,只有对国家之政治、经济、宪法、执法等进行极权政府势力之渗透,才能有效地控制一切,执行有利于朋党之决策,而排除一些不利于朋党的因素,并且确保稳固地得到权利以维持利益。从各种方面的权利无所不如的渗透,其弥漫于国家的任何恐慌与恐吓,究其根本无不与朋党之利益有关。
从另一角度言之,能够使该朋党团结一致的,只有确保利益之永久即得。而要永久获得利益,权利之渗透必然渐进通往一个极权的统治道路。只有极权能够维持朋党政治,而极权政府的唯一谋求的目的是朋党之间的利益。
而一个真正民主之政府(非青蛙政府,非选举不公政府),是由人民投票直接选出来的。因此其政府政策制定的方向在于直接有利于人民之决策,因为在真正的民主体制底下,如果非利民政策,必然会被选民推翻而另立新政府。因此可以断言,民主确保了一个政府决策的品质,即在民主体制下,民主政府的决策方向第一是在于利民与利国。
比较朋党政府与民主政府利害关系的考量,一个以朋党之利益为主,一个以人民利益为主。两者之利害关系截然相反,不能共存。朋党政府在,则不能利民;民主政府在,则不能利朋党。是以朋党政府视民主如仇,而建立民主必须推翻朋党也。两者不可并存,民主在,朋党亡;朋党在,民主亡。
由上之利益比较,我国国民建立民主之首要的目的,便是推翻朋党政府。朋党政府者,国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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