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来认清谁是真正的权威
刊载: Apr 9, 2010 2:58 PM | 更新: Apr 9, 2010 2:58 PM
我对权威的理解是所有出自权威(不论个人或组织)的意见是广受大众尊敬的,虽然有不认同,但都会给与尊重。所以,当某个人或组织把自己标榜成权威时理应独立、中立和大力对某些民生或国本课题给与意见和解决方案。这些意见必须是崇高得像孔夫子的教诲。我想这就是我们想要的权威!如果当权威的背后隐藏着什么议程的话,所谓的“权威”已不再是权威了。
所以当权威发现一些可能影响民生或国本的课题时,好像在宪法下的153条文,他必须去寻求国内外宪法专家的意见,这些可能的改变是否有触犯153条文或令153条文变质。如果有影响,他可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解决方案给国会或政府来探讨他的可行性。比如说在现有的政策下所有的土著买房子都享有5%的优惠,不管富有或贫困都可享有这项优惠。作为真正的权威原本应该提出如何“美化” 和如何提高它的效率(既亲商又扶贫),比如优惠只给与月赚RM1,500以下的土著(因为富者在享有这样的优惠就变得更富,因而也影响到可受惠的贫困者的人数)。而他作为权威(独立、中立和大力),他原本也应该怜惜国内所有的贫困者来建议政府把优惠扩展到所有的穷人,可是他们选择了拿本宪法来作秀。
当我看到一班手拿了本宪法就把自己称为所谓的“宪法专家”,那我想连我家的阿公阿玛也可成为一流的“专家”了只要他们手上也拿本宪法来秀一秀就行了。嘿!“权威”,如果专家这样容易当,那些国内外的宪法专家不是要“卷席”了吗?既然我们所谓的“权威”大喊某某人不懂宪法的当儿,“权威”你们是否也应该要证明你们比谁都懂宪法!怎样证明呢?当然去物色一些国内外响当当的宪法专家来证明你们的看法是对的。如果手拿了本宪法秀一秀就是懂得宪法,那LLB的课程就不要关门大吉了吗?我们的权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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