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长应该交由中立组织挑选
刊载: Apr 22, 2010 4:34 PM | 更新: Apr 22, 2010 4:34 PM
国会议长乃至副议长的中立性,是掌握了一个国家议政厅内的秩序的主要人物。
一旦国会开始,议长就像球场上得到裁判一样,他的责任就是确保,这是一场公平的球赛。
在议政厅,议长是一个可以确保每个在国会里德议员们可以得到公平的待遇。由此可知,坐在议长席上这个位置,肩上的重担可不是常人所能想象得到。
308大选后,班迪卡阿敏凭着执政党也就是国阵的加持下,坐上了下议院议长这个职位。
曾经何时,一个神圣的议政厅,如今变成了只让国阵为所欲为的地方。一个辱骂漫天飞,就连刑事恐吓也会出现在这个掌控国家立法神圣的地方。
议长绝对要背负这个最大的责任,因为他督促无方,才会让大马国会的素质下降。
这个议长够中立吗?请恕我不能认同。
议长一次又一次的拒绝民联的那些重要的紧急动议,那些人民需要知道真相的动议。他也不允许议员们质疑他身为议长的权力。
套句话,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一个议长的霸权,就注定了没有制衡。
国会里边有许多小丑,偶尔会口出狂言,但是我从来没看过议长动用他绝对的权力来驱逐那些口出狂言的家伙们。
这些家伙有谁?相信邦莫达肯定有在名单上。这个国会议员侮辱女性的次数也不少次了。他有受到惩罚吗?
答案是,没有。
我看不到议长,有任何值得被称赞的地方。
相反的,就是因为这个职位是国阵给他的,在中立的立场上,就已经站不住脚了。
一个只对自己阵方放纵,但对敌对阵营百般为难的议长就是现在大马上至国会,下至州议会的现象。
有鉴于此,议长、副议长、大马全国总警长、首席大法官、反贪委员会主席、选举委员会主席、上议院人选这些重要的职位,是否该让具有那些专业资格,和中立的非政府机构例如律师公会来挑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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